1.《诗经》婚恋诗中的女性意识对后世的影响

女性意识,实际上就是有关于女性的观念,是一种历史的产物。

文学作品中的女性意识,就是指文学作品以人的解放为内核,以争取女性独立地位为标志,并在创作上表现出明显的性别特征和写作姿态。具体体现在女性对国难的积极救助,对家危的主动劝挽,对婚恋的自主抉择,对包办的坚决抗争,对爱而不得的伤感,对侮辱的反抗,对幸福的自庆,对痛苦的自悼等方面。

一.对国难的积极救助,对家危的主动劝挽 对国难的积极救助最典型的就是《鄘风;载驰》,作者是许穆夫人,堪称为文学史上第一位爱国女诗人。这首诗中,许穆夫人表明了自己要“归唁卫侯”的决心,对于卫人的强加阻扰表示愤慨,表现了女性在国家大事上的自觉和主动。

她不顾大臣阻挠,义无反顾亲往卫国出谋划策。这种突破重重阻碍按照自己意愿去变革现实的行为,毫无疑问,体现了周代女性已经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和自主精神。

虽然她的本意是关心家人,然而,在那个女性被杜绝了参政议事的意识的时代,她能由己之私想万民之苦,感情得到升华,是正义且振奋人心的。因此她肯定自己,敢于为自己辩解“女子善怀,亦各有行”“大夫君子,无我有尤。

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与国难相提并论的是“家危” 。

婚姻是女性最佳的生存保障。古代女性是受制于男性的,男子喜新厌旧,女子终而见弃,这是古代社会常见的悲剧。

因此,在家庭危机出现时,往往会出现女子提醒丈夫以前许下的誓言,希望丈夫顾念旧情,以家为重,回到夫妻和睦的情况。如《郑风;遵大路》里妻子对丈夫的劝挽,《邶风;谷风》里女主人公说的“徳音莫违,及尔同死”。

这些也能体现周代女子对婚姻的呵护和抗争,她们没有逆来顺受,而是给丈夫讲道理,她们有明确的目的和愿望,并付诸实践,努力改变现状,希望不被抛弃。 二. 对婚恋的自主抉择,对包办的坚决抗争 《诗经》产生时也是我国社会发展形态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

原始的母系社会已经消失,取而代之是以男性为主的父系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形态意识下,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降低,要求得在社会生存的一席之地,当时的女性不得不与男子结合,建立家庭,以获得确定的社会地位和建立稳定的社会关系。

但是她们并非都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出现了自主择偶,私定终身的现象。如《召南;摽有梅》里说的:“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现代的人可能会觉得不可思议,想着:这女子也忒大胆了吧。可是,我却觉得,这只能用“思无邪”来解释。

女主人公是一个直率,敢说敢为的人。她很现实,也很果敢。

她的言行无异是宣言:何时嫁人由我,怎样嫁人也由我,我的婚姻我作主,我的命运自己掌控!这种潜在的铿锵言词及其人格独立精神,不仅在那个年代罕见,甚至在民主意识普遍的今天,也难能可贵!再如《卫风;木瓜》里的:“投我于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和《国风;溱痏》里的“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摆明了已是“两情相悦”,望“永结同心”。

更有甚者,出现“挑逗”现象。《郑风;褰裳》中,女孩向她的情人隔河喊出“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思我,岂无他人?”诗中的这个女子有着强烈的自主意识,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在爱情中的价值,在爱与不爱之间,她去留从容。

当然,她是爱这个男子的,所以她的说话语气中便多了几分期许,几分催促,几分娇嗔。这也是身处美好爱情中的女性宣言,告诉我们,在爱情面前,女性不必过分矜持,不要患得患失,不应回避猜测,而要争取主动,大胆表达内心感受,有追求的自由与被爱的甜蜜,适当的时候可稍加放纵,以退为进。

这是何等的趣味盎然,这是何等的自然率真,这是何等的自信满怀。这是情感奔放的民间女子在以自由个性全身心地投入去迎接爱情的到来。

但事情并不总是美好的,随着礼教桎梏的形成与加强,女性的爱情首先遭受到束缚与摧残,她们再也不能随便的和心上人约会言谈,偷偷摸摸的幽会还得担心随时被父母发现。这给她们带来许多的痛苦和矛盾。

如《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

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诗里的这位姑娘,显然也很爱她的“仲子哥”,但是害怕父母、诸兄的管制和众人的非议,所以内心极其矛盾。在她对爱人的叮咛中,吐露了极其委婉动人的情感,也包含着对礼教束缚的不满。

但她的力量是这样的弱小,根本改变不了这样的情况。当然也有一些勇敢的姑娘敢于作公开的反抗,如《鄘风·柏舟》:“泛彼柏舟,在彼中河。

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女主人公,矢志不从父母包办的婚姻,坚决忠于自己心爱的男子,发毒誓说至死也不会变心,她似乎豁出去了,以死相协,表现了“非君不嫁”的极大勇气。

这是她对爱坚情贞的自我呼唤,也是她对阻碍婚姻自由者们的控诉。不管多么严酷的礼教束缚,强悍无情的外界压力,这个少女依然坚毅刚强,宁死不易其志。

其中饱含的由爱情波折而引起的无限辛酸以及对婚姻不自由的深沉怨恨,是对“父母之命”的包办婚姻的蔑视和反叛。

2.如何才能读懂《诗经》

阅读《诗经》,我们能获得美的享受。

诗歌的美不仅体现在内容上,而且体现在手法与节 奏上6古人说《诗经》有“六义”,即风、雅、颂与赋、比、兴。风、雅、颂是诗的性质、体 制上的分类,赋、比、兴则是诗的创作手法上的分类。

朱熹《诗传纲领》云:“赋者,直陈其 事;者,以彼状此;兴者,托物兴词。 ”“赋”是直抒情意,直述人事;“比”是借物为比, 喻其情事;“兴”是托物兴起,抒写情意。

例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 逑”这一章,以河洲上雎鸠之关关而鸣以求其偶为比,以兴起后二句所赋的淑女、君子之为佳 偶,这一类诗是“兴”的作法。

《诗经》中的诗以四言诗为主,但也有例外。《郑风•缁衣》云:“缁衣之宜兮,敝,予 又改为兮。

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敝”和“还”是一言的。

《小雅•祈父》云: “祈父,予王之爪牙。” “祈父”是二言的。

《召南。江有汜》云:“江有汜,之子归,不我 以。

If我以,其后也悔。”前四句都是三言的。

《召南•行露》云:“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 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都是五言的。《小雅•十月之交》的“我不敢效我友自逸”是八言的。

但以全部《诗经》而论,终以四言诗占绝大多数。《诗经》中也有“兮”字调,如 《周南•麟之趾》的“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则每章末句用“兮”字;《召南•摞 有梅》的“标有梅,其实七兮。

求我庶士,迨其吉兮”,则间一句用“兮”字。以全部《诗经》 而论,虽然“兮”字调只占极少数,但还是可以看出由《诗经》增变到《离骚》体的“兮”字 调的痕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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