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实话:虽说偷狗贼被意外撞死,但也是罪有应得!1月15日,江苏扬州一名偷狗贼偷狗时被狗主人发现,被狗主人驾车追赶。然而偷狗贼却拿出毒针与狗主人进行嚣张对峙,并声称要毒狗主人。不料狗主人愤怒之下错把刹车当油门,偷狗贼因此丧了命!

相信看完这个新闻,大家和我都有一样的感觉:“偷狗贼这是罪有应得,应该从轻处罚狗主人”。但是,我们还是得从法律角度去考虑该如何为狗主人减刑。

第一;首先从整体来看,是狗主人把偷狗贼撞死的,这一点是事实基础,我们不能否认。但是,狗主人是在被偷狗贼激怒的情况下而进行的犯罪活动,从法律角度来讲是属于激情杀人或者过失杀人。激情杀人的3个条件的:

1、被害人是因为严重的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激烈波动

2、行为人在情绪上受到激烈刺激而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者减弱了自我辨别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3、必须是行为人在情绪激动的状态下当场实施的,激情行为与激情情绪之间无冷静间隔

第二;从以上3个方面来说,狗主人是可以被认定为激情过失杀人的。

首先,偷狗贼是实施偷盗行为,是有错在先的。另外偷狗贼手中携带有“毒针”作为致命武器,这毒针连狗都能杀死,毒死人指定也是没问题的。还有就是在面对狗主人的追击时,偷狗贼还威胁说要用毒针毒狗主人。这一些列行为都是引起狗主人激情杀人的原因。

并且还有现场群众作为人证,所以,在量刑方面也会从轻考虑。但是,吃几个月(最多也就是三到五个月)牢饭是免不了的了,民事赔偿的话最多也就是10-20万之间,这就要看和偷狗贼家属之间的协商了。

如果对方要的钱太多了,只要这位老哥愿意跟对方耗时间,那些家属就算是无赖,也经不起你耗时间的,毕竟,他们还是想早点拿到钱,多少都是可以协商的。

第三;临近年关,偷狗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防范措施比较薄弱,更是容易发生偷狗事件。这主要是因为狗肉性热,冬天天气寒冷。很多人会吃狗肉进补身体的缘故。我个人是不吃狗肉的,也不反对别人吃狗肉。但是,希望大家一定要食用有正当来源途径的狗肉,像这种被毒针毒死的,人吃了指定是有危害的。

另外也就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大家千万要注意防范那些白天打着“收鸡子,收狗”的旗号的流动二道贩子。很可能他们就是白天踩点,然后晚上实施偷狗行为的!之前在我老家每年都会发生很多这样的事,我老家也有狗被这些人偷过。

最后还是希望我们在面对这些不法之徒的时候,保持一份冷静。从根本上来说,我们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生命!

那么,大家身边发生偷狗事件时,你们又是如何处理的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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