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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波买房的购房者,一般都会选择办理贷款,可以减轻全款压力。但是,如果他们申请抵押贷款,他们必须遵循抵押贷款政策的要求。那么具体有哪些规定呢?

宁波房贷政策

贷款比例

注: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仅针对城六区购房。

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首个商业套房的标识:

1.名字里没有贷款记录;

2.之前购房的贷款已经还清,目前没有贷款记录。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认定:

公积金认房认贷,要求购房者无房产,无贷款(包括商业贷款)。

确定了两个套件:

1.贷款已经买了一套房,贷款还没结清,已经用第二笔贷款买房,是两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贷记录,一套已还清,一套未还清,然后贷款买房按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3.夫妻,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两个人又想贷款买房,但婚前贷款没还清,就算二套房。如果两人都是婚前商业贷款,没有还清,就按三套计算。

只要有两笔未偿还的抵押贷款记录,银行就不会接受他们的贷款。在实际买房过程中,大部分购房者会选择组合贷款。如果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相应政策不一致,首付要高,即采用公积金首付比例。

注意:

1.宁波需要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缴费满3个月即可申请,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贷款额度上浮50%。

2.在宁波范围内,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需要准备三个材料。一个是住房查询,覆盖购房地和公积金缴存地的现有住房;二、银行面谈,以家庭(全国)名义记录现有住房情况;3.贷款记录,以及通过信用信息查询范围内显示的住房贷款记录。

3.宁波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纳入住房公积金月转移范围。职工只要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就可以办理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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