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赋得古原草送别》的诗意是诗的意思前四句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长长的原上草哇多么茂盛,每年秋冬枯黄春来草色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无情的野火只能烧掉干叶,春风吹来大地又是绿茸茸.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野草野花蔓延着掩没古道,艳阳下草地尽头是你征程.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我又一次送走知心的好友,茂密的青草代表我的深情.这是白居易十六岁时应考的习作.按科举考试规定,命题诗,题目前要加“赋得”两个字,内容类似咏物诗.《赋得古原草送别》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抒发了送别友人时的惜别之情.借春草表达情意是古人惯用的手段.“青”,谐音“亲”、“情”.春天是青草发芽的时候,也是人最思念亲人的时候.青草年年长,思念也会年年加深.野火烧不尽野草,空间隔不断友情.野草遮住了道路,你就不要走了吧?野草塞满了道路,该有多么难走!野草是那么荒远,你何时才能回来?我虽然不愿意你离去,你却不得不远行.这莽莽的青草,见证着我们的友情.说白了:朋友,你就要远行了.我们何时才能相见呢?等到明年青草再绿的时候,我该多么想你呀.这路途遥遥,又让我多么担心你呀!不过,我们的友谊像青草一样常青,我们一定会再相见的.。
2.赋得古原草送别的诗句是什么
《赋得古原草送别》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成名作。此诗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抒发送别友人时的依依惜别之情。它可以看成是一曲野草颂,进而是生命的颂歌。诗的前四句侧重表现野草生命的历时之美,后四句侧重表现其共时之美。全诗章法谨严,用语自然流畅,对仗工整,写景抒情水乳交融,意境浑成,是“赋得体”中的绝唱。人教版小学课本中的古诗《草》选取的是该诗前四小句。
此诗作于贞元三年(787),作者时年十六。诗是应考的习作。按科场考试规矩,凡指定、限定的诗题,题目前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相类,须缴清题意,起承转合要分明,对仗要精工,全篇要空灵浑成,方称得体。束缚如此之严,故此体向少佳作。据载,作者这年始自江南入京,谒名士顾况时投献的诗文中即有此作。起初,顾况看着这年轻士子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虽是拿居易的名字打趣,却也有言外之意,说京城不好混饭吃。及读至“野火烧不尽”二句,不禁大为嗟赏,道:“道得个语,居亦易矣。”并广为延誉。(见唐张固《幽闲鼓吹》)可见此诗在当时就为人称道。
赋得古原草送别1(唐)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2,一岁一枯荣3。[1]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4,晴翠接荒城5。
又送王孙去6,萋萋满别情7。[2-4]
2注释译文
注释
赋得:借古人诗句或成语命题作诗。诗题前一般都冠以“赋得”二字。这是古代人学习作诗或文人聚会分题作诗或科举考试时命题作诗的一种方式,称为”赋得体”。
离离:青草茂盛的样子。
一岁一枯荣:枯,枯萎。荣,茂盛。野草每年都会茂盛一次,枯萎一次。
远芳侵古道:芳,指野草那浓郁的香气。远芳:草香远播。侵,侵占,长满。远处芬芳的野草一直长到古老的驿道上。
晴翠:草原明丽翠绿。
王孙:本指贵族后代,此指远方的友人。
萋萋:形容草木长得茂盛的样子。[5-6]
望采纳哈】
3.古诗《赋得古原草送别》原文及其白话文解释
赋得古原草送别 [1] (唐)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注释译文作品注释 (1)赋得:凡是指定、限定的诗题例在题目上加“赋得”二字. (2)离离:形容野草茂盛,长长下垂的叶子随风摇摆的样子. 枯:枯萎.荣:繁荣茂盛. (3)远芳:蔓延到远方的野草.侵:侵占,覆盖. 晴翠:晴朗的阳光下的一片野草.荒城:荒凉、破损的城镇. (4)王孙:贵族子孙、公子,这里指作者的朋友. 萋萋:野草茂盛的样子,形容野草连绵、阿萨德密.[2][3] 作品译文 草原上的野草长得很旺,每年都会经历枯萎和繁荣的过程.野火也无法将它烧尽,春风一吹,它又生长了出来.芳香古老的道路上弥漫,阳光下,翠绿的野草通向那荒凉的城镇.又送走了亲密的好朋友,这离别之情如茂盛的野草,充塞胸怀.。
4.赋得古原草送别的千古名句
千古名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赋得古原草送别(唐)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白话译文
原野之上,碧草丰茂。一年一度,枯后又青。野火遍燃,无法烧尽。春风吹来,再现生机。远方的野草蔓延到古老的小道,翠绿的颜色连接着荒凉的城池。此地告别,目送着朋友远去,路边野草,也饱含着依依不舍的深情。
《赋得古原草送别》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成名作。此诗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抒发送别友人时的依依惜别之情。它可以看成是一曲野草颂,进而是生命的颂歌。诗的前四句侧重表现野草生命的历时之美,后四句侧重表现其共时之美。全诗章法谨严,用语自然流畅,对仗工整,写景抒情水乳交融,意境浑成,是“赋得体”中的绝唱。人教版小学课本中的古诗《草》选取的是该诗前四小句。
此诗作于贞元三年(787),作者时年十六。诗是应考的习作。按科场考试规矩,凡指定、限定的诗题,题目前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相类,须缴清题意,起承转合要分明,对仗要精工,全篇要空灵浑成,方称得体。束缚如此之严,故此体向少佳作。据载,作者这年始自江南入京,谒名士顾况时投献的诗文中即有此作。起初,顾况看着这年轻士子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虽是拿居易的名字打趣,却也有言外之意,说京城不好混饭吃。及读至“野火烧不尽”二句,不禁大为嗟赏,道:“道得个语,居亦易矣。”并广为延誉。(见唐张固《幽闲鼓吹》)可见此诗在当时就为人称道。
咏物诗也可作为寓言诗看。有人认为是讥刺小人的。从全诗看,原上草虽有所指,但喻意并无确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却作为一种“韧劲”而有口皆碑,成为传之千古的绝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