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诗”美在哪里

古诗是古代汉族诗歌的泛称,在时间上指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的诗歌作品,从格律上看,古诗可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以唐朝为界限,以前诗歌均为古体诗,其后,古体诗渐渐式微,逐渐消亡。古体诗又称古诗或古风;近体诗又称今体诗。从《诗经》到南北朝的庾信,都算是古体诗,但唐代之后的诗歌不一定都算近体诗,具体在于格律声韵之分。

古诗简介

古诗在时间上指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的诗歌作品,从格律上看,古诗可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以唐朝为界限,以前诗歌均为古体诗,其后,古体诗渐渐式微,逐渐消亡。古体诗又称古诗或古风;近体诗又称今体诗。从《诗经》到南北朝的庾信,都算是古体诗,但唐代之后的诗歌不一定都算近体诗,具体在于格律声韵之分。手法主要为;赋,比,兴。

折叠编辑本段意义

古诗源率逐臣弃妻,朋友阔绝,游子他乡,死生新故之感。或寓言,或显言,或反复言。初无奇辟之思,惊险之句,而西京古诗,皆在其下。”(《说诗语》)晋、宋时,这批“古诗”被奉为五言诗的一种典范。西晋陆机曾逐首逐句地摹仿了其中的12首。东晋陶渊明、宋代鲍照等,都有学习“古诗”手法、风格的《拟古诗》。到了梁代,刘勰《文心雕龙》、钟嵘《诗品》更从理论上总结评论了“古诗”的艺术特点和价值,探索了它们的作者、时代及源流,并大体确定它们是汉代作品。同时,萧统《文选》,以及陈代徐陵又从诗歌分类上确定了“古诗”的范围:凡无明确题目的作品,有作者的称“杂诗”,无名氏者为“古诗”。

因此,梁、陈以后,“古诗”已形成一个具有特定涵义的专类名称。它与两汉乐府歌辞并称,专指汉代无名氏所作的五言诗,并且发展为泛指具有“古诗”艺术特点的一种诗体。而便在文学史上占有“古诗”代表作的地位,这一标题也就成为了一个专题名称。

折叠编辑本段概述

郑板桥诗作

古体诗,别称古风,《诗经》中有十五国风,后人引申把诗歌也称为 “风” 。

唐代以前的古诗体是一种不讲究格律,也没有字数句数限制的诗体。唐以后,由于近体诗的产生,诗人为了将古体诗与新兴的格律诗相区别,便有意模仿汉魏六朝古诗的写法,在某些方面加以限定,从而形成了唐代古体诗的固定模式。其结果就是把唐以前完全自由的诗体,变成一种处于格律诗与自由诗之间的半自由诗。

近体诗,又叫今体诗(“近”和“今”都是就唐代而言的),讲求严格的格律。唐代形成的律诗和绝句的通称,句数、字数和平仄、用韵等都有比较严格的规定。

折叠

2.古诗十九首之二与王昌龄闺怨,你以为此诗妙在何处

赏析

王昌龄善于用七绝细腻而含蓄地描写宫闺女子的心理状态及其微妙变化。这首《闺怨》和《长信秋词》等宫怨诗,都是素负盛誉之作。

题称“闺怨”,一开头却说“闺中少妇不曾愁”,似乎故意违反题面。其实,作者这样写,正是为了表现这位闺中少妇从“从曾愁”到“悔”的心理变化过程。丈夫从军远征,离别经年,照说应该有愁。之所以“不曾愁”,除了这位女主人公正当青春年少,还没有经历多少生活波折,和家境比较优裕(从下句“凝妆上翠楼”可以看出)之外,根本原因还在于那个时代的风气。在当时“觅封侯”这种时代风尚影响下,“觅封侯”者和他的“闺中少妇”对这条生活道路是充满了浪漫主义幻想的。从末句“悔教”二字看,这位少妇当初甚至还可能对她的夫婿“觅封侯”的行动起过一点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个对生活、对前途充满乐观展望的少妇,在一段时间“不曾愁”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第一句点出“不曾愁”,第二句紧接着用春日登楼赏景的行动具体展示她的“不曾愁”。一个春天的早晨,她经过一番精心的打扮、着意的妆饰,登上了自家的高楼。春日而凝妆登楼,当然不是为了排遣愁闷(遣愁何必凝妆),而是为了观赏春色以自娱。这一句写少妇青春的欢乐,正是为下段青春的虚度、青春的怨旷蓄势。

第三句是全诗转关。陌头柳色是最常见的春色,登楼览眺自然会看到它,“忽见”二字乍读似乎有些突兀。关键就在于这“陌头杨柳色”所引起的联想与感触,与少妇登楼前的心理状态大不相同。“忽见”,是不经意地流目瞩望而适有所遇,而所遇者——普普通通的陌头杨柳竟勾起她许多从未明确意识到过的感触与联想。“杨柳色”虽然在很多场合下可以作为“春色”的代称,但也可以联想起蒲柳先衰,青春易逝;联想起千里悬隔的夫婿和当年折柳赠别,这一切,都促使她从内心深处冒出以前从未明确意识到过而此刻却变得非常强烈的念头——悔教夫婿觅封侯。这也就是题目所说的“闺怨”。

本来要凝妆登楼,观赏春色,结果反而惹起一腔幽怨,这变化发生得如此迅速而突然,仿佛难以理解。诗的好处正在这里:它生动地显示了少妇心理的迅速变化,却不说出变化的具体原因与具体过程,留下充分的想象余地让读者去仔细寻味。

王昌龄《闺怨》

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韵译

闺阁中的少妇,从来不知忧愁;

春来细心打扮,独自登上翠楼。

忽见陌头杨柳新绿,心里难受;

呵,悔不该叫夫君去觅取封侯。

这是唐代诗人王昌龄描写上流贵妇赏春时心理变化的一首闺怨诗。唐代前期,国力强盛。从军远征,立功边塞,成为人们“觅封侯”的重要途径。诗中的“闺中少妇”和她的丈夫对这一道路也同样充满了幻想。

诗的首句,与题意相反,写她“不知愁”:天真浪漫,富有幻想;二句写她登楼赏春:带有幼稚无知,成熟稍晚的憨态;三句急转,写忽见柳色而勾起情思:柳树又绿,夫君未归,时光流逝,春情易失;四句写她的省悟:悔恨当初怂恿“夫婿觅封侯”的过错。诗无刻意写怨愁,但怨之深,愁之重,已裸露无余。

从诗作主旨看,此诗深刻地描画了少妇微妙的心理变化轨迹:有愁—知愁—掩愁—解愁—触愁—悔愁。诗也抓住天真烂漫的少妇于登楼眺览春光时,顷刻间的感情波澜,表现了世俗荣华不如朝夕相爱的思想。全诗先抑后扬,耐人寻味。

作者简介

王昌龄 (698— 757),字少伯,汉族,河东晋阳(今山西太原)人,又一说京兆长安人(今西安)人。盛唐著名边塞诗人,后人誉为“七绝圣手”。王昌龄早年贫苦,主要依靠农耕维持生活,30岁左右进士及第。初任秘书省校书郎,而后又担任博学宏辞、汜水尉,因事被贬岭南。

王昌龄与李白、高适、王维、王之涣、岑参等人交往深厚。开元末返长安,改授江宁丞。被谤谪龙标尉。安史乱起,被刺史闾丘晓所杀。其诗以七绝见长,尤以登第之前赴西北边塞所作边塞诗最著,有“诗家夫子王江宁”之誉。王昌龄诗绪密而思清,与高适、王之涣齐名,时谓王江宁。有文集六卷,今编诗四卷。

代表作有《从军行七首》《出塞》《闺怨》等。

3.相思这首诗的妙处,这首诗妙在哪里

《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注释

1、红豆:又名相思子,一种生在岭南地区的植物,结出的籽象豌豆而稍扁,呈鲜红色。

2、采撷:采摘。

译文

晶莹闪亮的红豆,产于岭南;

春天来了,该长得叶茂枝繁。

愿你多多采摘它,嵌饰佩带;

这玩艺儿,最能把情思包涵!

赏析

这是借咏物而寄相思的诗。一题为《江上赠李龟年》,可见是眷怀友人无疑。起句因物起兴,语虽单纯,却富于想象;接着以设问寄语,意味深长地寄托情思;第三句暗示珍重友谊,表面似乎嘱人相思,背面却深寓自身相思之重;最后一语双关,既切中题意,又关合情思,妙笔生花,婉曲动人。全诗情调健美高雅,怀思饱满奔放,语言朴素无华,韵律和谐柔美。可谓绝句的上乘佳品

唐代绝句名篇经乐工谱曲而广为流传者为数甚多。王维《相思》就是梨园弟子爱唱的歌词之一。据说天宝之乱后,著名歌者李龟年流落江南,经常为人演唱它,听者无不动容。

红豆产于南方,结实鲜红浑圆,晶莹如珊瑚,南方人常用以镶嵌饰物。传说古代有一位女子,因丈夫死在边地,哭于树下而死,化为红豆,于是人们又称呼它为“相思子”。唐诗中常用它来关合相思之情。而“相思”不限于男女情爱范围,朋友之间也有相思的,如苏李诗“行人难久留,各言长相思”即著例。此诗题一作《江上赠李龟年》,可见诗中抒写的是眷念朋友的情绪。

“南国”(南方)即是红豆产地,又是朋友所在之地。首句以“红豆生南国”起兴,暗逗后文的相思之情。语极单纯,而又富于形象。次句“春来发几枝”轻声一问,承得自然,寄语设问的口吻显得分外亲切。然而单问红豆春来发几枝,是意味深长的,这是选择富于情味的事物来寄托情思。“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王维《杂诗》)对于梅树的记忆,反映出了客子深厚的乡情。同样,这里的红豆是赤诚友爱的一种象征。这样写来,便觉语近情遥,令人神远。

第三句紧接着寄意对方“多采撷”红豆,仍是言在此而意在彼。以采撷植物来寄托怀思的情绪,是古典诗歌中常见手法,如汉代古诗:“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即著例。“愿君多采撷”似乎是说:“看见红豆,想起我的一切吧。”暗示远方的友人珍重友谊,语言恳挚动人。这里只用相思嘱人,而自己的相思则见于言外。用这种方式透露情怀,婉曲动人,语意高妙。宋人编《万首唐人绝句》,此句“多”字作“休”。用“休”字反衬离情之苦,因相思转怕相思,当然也是某种境况下的人情状态。用“多”字则表现了一种热情饱满、一往情深的健美情调。此诗情高意真而不伤纤巧,与“多”字关系甚大,故“多”字比“休”字更好。末句点题,“相思”与首句“红豆”呼应,既是切“相思子”之名,又关合相思之情,有双关的妙用。“此物最相思”就象说:只有这红豆才最惹人喜爱,最叫人忘不了呢。这是补充解释何以“愿君多采撷”的理由。而读者从话中可以体味到更多的东西。诗人真正不能忘怀的,不言自明。一个“最”的高级副词,意味极深长,更增加了双关语中的含蕴。

全诗洋溢着少年的热情,青春的气息,满腹情思始终未曾直接表白,句句话儿不离红豆,而又“超以象外,得其圜中”,把相思之情表达得入木三分。它“一气呵成,亦须一气读下”,极为明快,却又委婉含蓄。在生活中,最情深的话往往朴素无华,自然入妙。王维很善于提炼这种素朴而典型的语言来表达深厚的思想感情。所以此诗语浅情深,当时就成为流行名歌是毫不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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