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关于《诗经》的叙述错误的是 A.中国诗歌诞生的源头,也是中国第

D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学生对《诗经》的全面理解。结合所学知识判断A、B、C三项均是对《诗经》的正确理解;而《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其中“风”,多是周代各诸侯国的民歌,从各方面反映了劳动人民的生活境况和思想感情。因此D不正确,故选D。

点评:《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是中国成熟诗歌形成的重要标志,共305篇。绝大部分是西周至春秋中叶的诗歌。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是其中精华的部分,因多是周代各诸侯国的民歌,从而从各方面反映了劳动人民的生活境况和思想感情。《诗经》的创作,为中国古曲文学奠定了现实主义的优良传统,对我国文学的发展有深刻影响,在中国文化史和世界文化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2.《诗经》的民歌主要保存在

《诗经》的百民歌主要保存在:“风”这部分里。

《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先秦时期称《诗》,又称《诗三百》或《三百篇》,它收集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多年的三百零五篇诗歌。音乐上分为风、雅、颂三部分,其中“风”是地方民歌,有十五国风,共一百六十首;“雅”主要是朝廷乐歌,分大雅和小雅,共一百零五篇;“颂”主要是宗庙乐歌,有四十首。表现手法主要是赋、比、兴。“赋”就是铺陈(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就是比喻(以彼物比此物也),“兴”就是启发(先言它物度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诗经》思想和艺术价值最高的是民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伐檀》、《硕鼠》就是“风”的代表作。《诗经》对后代诗歌发展有深远的影响,成为我国古典文学现实主义传统的源头。

3.生民 大明 黄矣 清庙 那一首不是 诗经 中保存的周民族史诗

自己看看啦! 《诗经》概貌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公元前十一世纪)至春秋中叶(公元前六世纪)约五百余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诗”,有目无辞,不计在内),最初称《诗》,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共十五《国风》,诗一百六十篇;《雅》包括《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颂》包括《周颂》三十一篇,《商颂》五篇,《鲁颂》四篇。

这些诗篇,就其原来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墨子·公孟》说:“颂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

意谓《诗》三百余篇,均可诵咏、用乐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记·孔子世家》又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

这些说法虽或尚可探究,但《诗经》在古代与音乐和舞蹈关系密切,是无疑的。《风》、《雅》、《颂》三部分的划分,就是依据音乐的不同。

《风》是相对于“王畿”–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而言的、带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十五《国风》就是十五个地方的土风歌谣。其地域,除《周南》、《召南》产生于江、汉、汝水一带外,均产生于从陕西到山东的黄河流域。

雅是“王畿”之乐,这个地区周人称之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当时把王畿之乐看作是正声–典范的音乐。

《大雅》、《小雅》之分,众说不同,大约其音乐特点和应用场合都有些区别。《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

《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这是颂的含义和用途。

王国维说:“颂之声较风、雅为缓。”(《说周颂》)这是其音乐的特点。

《诗经》的作者成分很复杂,产生的地域也很广。除了周王朝乐官制作的乐歌,公卿、列士进献的乐歌,还有许多原来流传于民间的歌谣。

这些民间歌谣是如何集中到朝廷来的,则有不同说法。汉代某些学者认为,周王朝派有专门的采诗人,到民间搜集歌谣,以了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又有一种说法:这些民歌是由各国乐师搜集的。

乐师是掌管音乐的官员和专家,他们以唱诗作曲为职业,搜集歌谣是为了丰富他们的唱词和乐调。诸侯之乐献给天子,这些民间歌谣便汇集到朝廷里了。

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 各个时代从各个地区搜集来的乐歌,一般认为是保存在周王室的乐官–太师那里的。

他们显然对那些面貌互异的作品进行过加工整理,有所淘汰,有所修改。所以现存的《诗经》,语言形式基本上都是四言体,韵部系统和用韵规律大体一致,而且有些套句出现在异时异地的作品中(如“彼其之子”、“王事靡盬”等)。

古代交通不便,语言互异,各时代、各地区的歌谣,倘非经过加工整理,不可能出现上述情况。可以认为,由官方制作乐歌,并搜集和整理民间乐歌,是周王朝的文化事业之一,在《诗经》时代是不断进行着的。

《史记·孔子世家》说,诗原来有三千多篇,经过孔子的删选,成为后世所见的三百余篇的定本。这一记载遭到普遍的怀疑。

一则先秦文献所引用的诗句,大体都在现存《诗经》的范围内,这以外的所谓“逸诗”,数量极少,如果孔子以前还有三千多首诗,照理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再则在《论语》中,孔子已经反复提到“《诗》三百”(《为政》、《子路)等篇),证明孔子所见到的《诗》,已经是三百余篇的本子,同现在见到的样子差不多。要之,《诗经》的编定,当在孔子出生以前,约公元前六世纪左右。

只是孔子确实也对《诗经》下过很大功夫。《论语》记孔子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前面引《史记》的文字,也说了同样的意思。这表明,在孔子的时代,《诗经》的音乐已发生散失错乱的现象,孔子对此作了改定工作,使之合于古乐的原状。

他还用《诗经》教育学生,经常同他们讨论关于《诗经》的问题,并加以演奏歌舞(见《论语》和《墨子·非儒》)。这些,对《诗经》的流传都起了重要作用。

《诗经》中的乐歌,原来的主要用途,一是作为各种典礼仪的一部分,二是娱乐,三是表达对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但到后来,《诗经》成了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诗经》成了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素养。

这种教育一方面具有美化语言的作用,特别在外交场合,常常需要摘引《诗经》中的诗句,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叫“赋《诗》言志”,其具体情况在《左传》中多有记载。

《论语》记孔子的话说:“不学《诗》,无以言。”“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可以看出学习《诗经》对于上层人士以及准备进入上层社会的人士,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另一方面,《诗经》的教育也具有政治、道德意义。《礼记·经解》引用孔子的话说,经过“诗教”,可以导致人“温柔敦厚”。

《论语》记载孔子的话,也说学了《诗》可以“远之事君,迩之事父”,即学到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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