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mily Dickinson 诗的解析

一个字是的,当它是说,有些人说。

我说,它只是开始生活的那一天。

我明白:

这是说,当一个字说,了。

我说,这是生命的开始。

在线信息:

一个字是

在这首诗中,艾米莉·狄金森检查一个字的“生命”。首先,她讨论一些人认为,一旦说出了一个字,其重要性已不再是必要的。也就是说,一旦它达到了其目的,它是再也没有什么事情的重要性。无论词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已经消失了,它现在只存在一个孤独的词。然而,迪金森认为,当一个字,它的重要性和意义是永远不会丢失。她认为,情绪和情感的话走进正在发言依然存在,单词的意义将永远保持这样。例如,如果有人说“我爱你”,“意义不会淡出后,有人说。的人被告知,他们爱会永远记得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就这样,这个词永远活。

这首诗是写短,简练的线条,强调每个字的重要性。该韵计划aabcdb的,也显示了重要性,因为微小的话,通过读者,因为他们的韵韵发送微小的颤抖。

这首诗是主旋律的话从来没有失去其意义,一旦他们说。所说的意图,他们仍然讲的人只要记住的话。

可能翻译:

这首诗中,作者研究“生命”这个词。首先,她谈到一些人认为,一旦说一个字,但它的重要性是不再需要,曾经担任其目的,它是不再有任何意义,这个词意味着什么,它已经消失了:它是仅仅只有一个孤立一句话。

迪金森,当一个字从来没有失去其重要的意义,她认为,情绪和感受,这句话的意思,言语始终保持。例如,如果有人说“我爱你”的意思的话,它不会消失。亲人告诉他们永远记住这个词的含义,所以文字永远活

这首诗很短,线路简明重读的词。这首诗的主题是一次说出的话永远不会失去它的意义。只记得,他们的意图是与人交谈。

2.谁能给我说说 狄金森的诗歌 I’m Nobody 的赏析

一、I’m nobody!—Emily Dickinson 我是无名之辈——埃米莉·狄金森 I’m nobody!Who are you? 我是无名之辈,你是谁? Are younobody, too? 你也是无名之辈? Then there’s a pair of us–don’t tell! 那咱俩就成了一对——别出声! They’d banishi us, you know! 他们会排挤咱们——要小心! How dreary to be somebody! 做个大人物多没劲! How public, like a frog, 多招摇——像只青蛙 To tell your name the livelong day, 对着欣赏的小水洼 To an admiring bog! 整日里炫耀自己的名号! 二、赏析:本诗是诗人安贫乐道精神的自我表白。

诗的第一节似与朋友悄语。第二节进一步向对方发表看法,把大人物比作泥水沼里的蛤蟆,在平直的语言中道出对世态炎凉的讥讽。

扩展资料:作品风格 1、狄金森的诗采用一般教会赞美诗的格律:每节四句,第一、三句八音节,第二、四句六音节,音步是最简单的“轻、重”,第二、四句押韵。例如: B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 He kindly stopped for me– The Carriage held but just Ourselves– and Immortality. 2、诗的篇幅短小,多数只有两至五节,经常破格,常押所谓“半韵”(half rhyme);放弃传统的标点,多用破折号,名词多用大写(但这个习惯在当时很平常);常省略句子成分,有时甚至连动词也省掉;句法多倒装,有学者指这是受拉丁文词序的影响。

3、狄金森的诗富于睿智,新奇的比喻随手抛掷,顺心驱使各个领域的词汇(家常或文学的,科学或宗教的),旧字新用,自铸伟词。喜欢在诗中扮演不同角色,有时是新娘,有时是小男孩,尤其喜欢用已死者的身分说话。

狄金森描写大自然的诗篇在美国家喻户晓,常被选入童蒙课本。痛苦与狂喜,死亡与永生,都是狄金森诗歌的重要主题。

4、狄金森诗作的音乐性和图象性,成了批评家关注的题目。其诗用的破折号,时长时短,有时向上翘,有时向下弯,有批评家指这些是音乐记号,代表吟咏或歌唱那首诗时的高低抑扬;其诗的诗行往往不是一写到尾,有时一句诗行会分开两、三行写(即是说每行只有两三个字),有学者认为这是刻意的安排,跟诗意大有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艾米莉·狄金森_百度百科。

3.【I’MNobody!Whoareyou

The poem is telling us the true feeling of all people. How we are nobodies but actuelly want to be somebody, wanna be seen by the world. But to be a somebody is not as fancy as it seems to be. And if we still being a nobody, that is OK, because we are not alone!这是我看了之后的感觉.但是也许别人有不同读后感.毕竟是首poem嘛!体会各异! 楼主自己借鉴.。

4.谁能给我说说 狄金森的诗歌 I’m Nobody 的赏析

【诗人简介】 艾米莉·狄金森 (1830~1886)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

她深居简出,终生未婚,过着孤独的生活。她平时在零碎纸片上秘密寄兴赋诗,不求名于时;所写的近1800首诗,大都是在她死后发表的,题材多限于个人的内心生活,善于以奇特的意象表现平常的生活事物,并把深邃的思想融入简短的诗句中。

她的抒情短诗多用四行诗体写成,喜用近似韵。 I’m Nobody, Who Are You? Emily Dickinson I’m Nobody, Who Are You? Are you nobody, too? Then there’s a pair of us—don’t tell! They’d banish us, you know. How dreary to be somebody! How public, like a frog To tell your name the livelong day To an admiring bog! 【赏析】 本诗是诗人安贫乐道精神的自我表白。

诗的第一节似与朋友悄语。第二节进一步向对方发表看法,把大人物比作泥水沼里的蛤蟆,在平直的语言中道出对世态炎凉的讥讽。

我是无名小卒,你呢? 艾米莉·狄金森 我是无名小卒,你呢? 你也是无名小卒? 那么我们恰好为伍——但不可说出! 要知道,他们会把我们驱逐。 做一个显要人物多么可怖! 到处露头,像一只青蛙似的, 终日朝着崇拜你的泥水池沼 报告你的名字。

5.艾米莉·狄金森的部分诗选

七月回答 哪里是蜜蜂 哪里是红色 哪里是干草? 啊,七月说 哪里是种子 哪里是萌芽 哪里是五月 我让你回答 不-五月说 示我白雪 示我钟铃 示我松鸦! 挑剔的松鸦 哪里是玉米 哪里是薄雾 哪里是芒刺? 这里,年说到。

Answer July – Where is the Bee – Where is the Blush – Where is the Hay? Ah, said July – Where is the Seed – Where is the Bud – Where is the May – Answer Thee – Me – Nay – said the May – Show me the Snow – Show me the Bells – Show me the Jay! Quibbled the Jay – Where be the Maize – Where be the Haze – Where be the Bur? Here – said the year – “意象”这一概念在理解诗歌时非常重要,它是指诗人将抽象的主观情思寄托于具体的客观物象,使之成为可感可触的艺术形象,使情思得到鲜明生动的表达。简单说来,就是把主观的“意”和客观的“象”的结合.融入诗人思想感情的“物象”,是赋有某种特殊含义和文学意味的具体形象。

狄金森在诗歌中运用了大量准确、生动的意象,弥补了诗人生活经历方面的不足,使得她诗歌中的一词一句,一草一木都具有深远的韵味和哲理.影响了许多后世的诗人。她本人也被认为是美国意象派诗歌的先行者。

但是作为一个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的淑女,又由于自身的原因很少出行,更不要说远行到别处去游历.狄金森诗歌中的意象又是非常有限的,都是来自于诗人对于自然,对于日常生活琐事的细心观察,尽管如此,狄金森却将这些意象运用得恰如其分,令人无限神往。狄金森曾写过一首题为《我为美而死》的诗,她的一生也正是秉持这样的态度在进行创作。

狄金森诗歌中反复出现的意象主要有:死亡意象、家园意象和自然意象。艾米莉·狄金森诗歌中的死亡意象分析 死亡是人生无可回避的一个话题。

人类对死亡的认识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并将继续下去.而这种认识被作家或是诗人以各种文学形式记载下来,构成了人类死亡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狄金森年轻的时候。先后经历了家人和恋人的辞世,诗人对死亡带来的痛苦感受至深.在心灵中亥4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成为诗人创作中一个重要的主题。

在狄金森的诗歌中,有三分之一是描述死亡的。诗人运用了死神、死者、葬礼等死亡意象刻画了死亡的多个侧面,探讨了死亡以及生命的真谛。

狄金森像许多西方人一样.认为死亡与永生相连.死亡导向永生。因此,死亡并不可怕,死亡也不是终点,而是另一段生命的开始;引导人走向死亡世界的死神也不再是面目狰狞,相反,它更像个绅士、朋友、甚至爱人。

《因为我不能停下等待死神》就深刻地体现了这点。在这首诗中,我们发现,死神是一位亲切的车夫,他停住等“我”上去,车里还坐着“永生”。

“我”被死神的和蔼和礼貌所打动,决定放弃劳作和休息,_起踏上了死亡的路程。在《放下门闩,啊死神》一诗中,诗人乞求死神打开门闩,让疲惫的人们进去休息,这样,他们就可以停止寻找,停止奔波。

在这里,诗人以一种平和冷静的态度看待死亡,认为死亡只是肉体的毁灭. 而不朽的灵魂只有经过死亡这一必经阶段才能得以永生。只要领悟了这个秘密,死亡将不再可怕,而变得悠然而平静。

狄金森所刻画的死者形象也不是恐怖骇人的,而是在“安睡”,“面容胜柔嫩花枝”,呈现出一种超凡之美,没有抑郁、腐臭的死亡气息,诗歌的基调变得轻快起来。诗人采取这种创作倾向的原因在于诗人对于死亡本质的理解,即死亡是快乐的,是通向另一世界的特权。

葬礼作为生与死的分水岭,往往是令人心碎的、哀伤的。如在《我感觉葬礼在我脑中举行》一诗中,诗人作为一个死者来感受死神的降临,暗示只有在濒死的时候,人才能懂得生命的价值,懂得如何珍惜生命,但是一切已经来不及了,“我”虽然经过了痛苦的挣扎,但是仍然未能摆脱地狱之门,这也表明了狄金森对死亡的恐怖与绝望。

艾米莉·狄金森诗歌中的家园意象分析 家园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既可以是地理意义上的居住之所,也可以是精神意义上的心灵归宿。狄金森的家位于小镇的大街上,名叫家宅。

除了184O年一1855年随全家迁居快乐街上不太豪华但更宽敞的房子里外,狄金森一直在家宅中居住直至去世。这种几近自闭的生活让她的外部经验极其有限,诗人对家自然会有着很强的依赖。

在她的诗歌中,经常出现与家什的名称、建筑词汇以及其他与家居有关的字眼。家作为一个家园概念或符号对狄金森产生了巨大影响,诗人时常在诗中用与家相关的字眼营造家的空间感或安全感. 为读者再现了美丽的家园之梦。

作为一位一生囿于家居的女性,房间是狄金森逃离社会、醉心于诗文的地理场所.同时也是诗人感到安全、静谧的精神空间。房间这个词出现在狄金森的许多诗歌中,但是诗人在使用这些词汇时,往往把它们隐喻化,从而丰富了这些词汇的含义。

如在《什么客栈》和《安居雪白光亮的屋子一一》两首诗中,诗人使用人们熟悉的“客栈”与“房间”来象征坟墓,象征人死后的托身之所,这两个意象潜藏着“安全、宁静、温馨、身有所属”之感。这种意识产生的心理基础在于诗人面对人生无常、神秘莫测的死亡时产生的对安全、归属、尊严此类精神的需要。

从这些描述中。

6.问问艾米莉狄金森的诗歌

艾米莉出生于一八三零年十二月十日,在三个小孩之中排行第二,家庭是马萨诸塞州安贺斯特(Amherst,Massachusetts)的一个富有家庭。她的祖父是山谬尔·富勒·狄金森(Samuel Fowler Dickinson),他是安贺斯特大学的主要发起人之一;父亲爱德华(Edward),与她的哥哥威廉·奥斯丁·狄金森(William Austin Dickinson)都是相当富有的律师,传承了家庭里开放的传统。艾米莉曾在安贺斯特学院及圣约克山女子学院(Mount Holyoke Female Seminary)接受教育,可是她在圣约克只待了两个学期,之后她就回家,终其一生未再离开。艾米莉相当恋家,所以她甚至不肯离家做短暂的旅行。在一八六四及一八六五年间,她曾在波士顿住了几个月,以便让医生治疗她奇怪的眼疾,而她回来以后就再也不曾离开。从一八六零年到一八七零年的十年间,她变得更加孤僻,最后甚至不肯接见大多数访客,也不到隔壁哥哥家去拜访。到了某个时期,或许是在七零年代中期,她开始只穿白色的衣服。从她的信件中我们发现了一些暗示,里面提到艾米莉在二十岁之前,就开始感受自己诗的创作力,但已经被确定写在一八五八年以前的诗并不算很多。在那个时期,她已经开始用她闻名的形式写诗,也奠定了她成为美国最伟大诗人的地位。

她的诗让我们得以分享她深刻的思维:那关于死亡、永恒、自然、爱与诗的哲学。但这些诗大都只是暗示着那些真正引发灵感的事件罢了,我们对艾米莉日常生活的资讯,大部分都是由她在一八四二年到一八八六年的信件中得来。她所有已知的信件都收集在全三册的《艾米莉书简集》(Letters of Emily Dickinson),由汤玛士·约翰森与西奥朵拉·华德(Theodora Ward)所编辑。无疑的,这几册的书信只是艾米莉所写的一小部分,虽然她很孤僻,但她却有一大群朋友让她常常写信。对她来说,书信是另一种形式的艺术表现,书信的语言与诗的语言相当接近。艾米莉自己所收集的信件,却在她死后被拉维妮雅焚毁,很明显地是艾米莉要她这么做的。

7.问问艾米莉狄金森的诗歌

艾米莉出生于一八三零年十二月十日,在三个小孩之中排行第二,家庭是马萨诸塞州安贺斯特(Amherst,Massachusetts)的一个富有家庭。

她的祖父是山谬尔·富勒·狄金森(Samuel Fowler Dickinson),他是安贺斯特大学的主要发起人之一;父亲爱德华(Edward),与她的哥哥威廉·奥斯丁·狄金森(William Austin Dickinson)都是相当富有的律师,传承了家庭里开放的传统。艾米莉曾在安贺斯特学院及圣约克山女子学院(Mount Holyoke Female Seminary)接受教育,可是她在圣约克只待了两个学期,之后她就回家,终其一生未再离开。

艾米莉相当恋家,所以她甚至不肯离家做短暂的旅行。在一八六四及一八六五年间,她曾在波士顿住了几个月,以便让医生治疗她奇怪的眼疾,而她回来以后就再也不曾离开。

从一八六零年到一八七零年的十年间,她变得更加孤僻,最后甚至不肯接见大多数访客,也不到隔壁哥哥家去拜访。到了某个时期,或许是在七零年代中期,她开始只穿白色的衣服。

从她的信件中我们发现了一些暗示,里面提到艾米莉在二十岁之前,就开始感受自己诗的创作力,但已经被确定写在一八五八年以前的诗并不算很多。在那个时期,她已经开始用她闻名的形式写诗,也奠定了她成为美国最伟大诗人的地位。

她的诗让我们得以分享她深刻的思维:那关于死亡、永恒、自然、爱与诗的哲学。但这些诗大都只是暗示着那些真正引发灵感的事件罢了,我们对艾米莉日常生活的资讯,大部分都是由她在一八四二年到一八八六年的信件中得来。

她所有已知的信件都收集在全三册的《艾米莉书简集》(Letters of Emily Dickinson),由汤玛士·约翰森与西奥朵拉·华德(Theodora Ward)所编辑。无疑的,这几册的书信只是艾米莉所写的一小部分,虽然她很孤僻,但她却有一大群朋友让她常常写信。

对她来说,书信是另一种形式的艺术表现,书信的语言与诗的语言相当接近。艾米莉自己所收集的信件,却在她死后被拉维妮雅焚毁,很明显地是艾米莉要她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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