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日记》有感600字

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男生日记》,写的是六年级的学生吴缅的暑假生活。书中的吴缅是个十足的好孩子。小升初的选择时,成绩优秀的他,喜欢上一中的原因很简单:有管弦乐队和他喜欢的足球场。

他的爸爸是搞摄影的,喜欢带着摄相机到处跑。这个暑假的前半段日子,吴缅就跟着爸爸一起去了拉萨。拉萨是个美丽的地方,为了体验,更是为了欣赏沿途的美景,他们没有坐飞机直接前往。而是坐一个帅哥的汽车去。你知道吗?是男孩就喜欢冒险。去拉萨的路很不好走,最刺激的是二郎山了。通过与帅哥驾驶员的聊天,吴缅了解到,帅哥的爸爸和爷爷都是军人,都在二郎山牺牲的。在这段难忘之旅结束后,他们成了朋友。当帅哥托他买花送给他女朋友时,他是那么地义不容辞啊。

为了帮助不小心丢了卖花钱的小女孩,他竟然把兜里仅有的50元钱,买了女孩仅有的远不值50元的百合花,并在没有收到帅哥朋友的嘱托下,送给了帅哥的女朋友。他是个有个性,有善心,敢做敢为,又有责任心的人。

为了同学们能考上好学校,他主动教同学学奥数。为了帮助没钱上学的同学,他和朋友一起,到朋友舅舅的“道歉公司”去打工;发挥同学们的才艺,吹起了他最拿手的萨克斯,到歌厅里表演挣钱。

通过这些事情,我明白了:无论做某件事,哪怕它再艰巨再困难,既然你选择了去做这件事,就必须尽力去完成,甚至可以赴汤蹈火。就像我们的生活一样。我们是学生,学无止境。既然学业是我们必然的选择,那就必须好好学下去,将来,好报答我们的父母。

发表评论

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