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实施,它规定了垃圾分类管理的标准、法律责任和处罚。当下上海成为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的标杆。

堪称“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

1.单位

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罚款5000~50000元。

2.个人

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罚款50~500元。

而且,不仅对居民的垃圾分类实行此规定,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还将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注:对拒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垃圾分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实施处罚外,违法当事人的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

对违法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收运及末端处置企业,依法吊销运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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