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获悉,参加江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870多万退休人员,可以在本月底前领到今年新增的养老金。新增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复,今年江苏省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的框架结构与去年基本一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额部分标准与去年一致;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各年限段的挂钩标准略有上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标准相应略有下降。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固定额部分是基本养老金调整社会公平性的主要体现,今年的调整总水平与去年持平,因此该部分标准仍保持去年标准,不作变动。同时,该部分也能够继续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较去年标准略有提高,更好地体现了国家有关长缴多得的要求。具体办法是: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8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挂钩,较去年标准略有下调,这有利于进一步缩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差距。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达到5.5%左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按国家统一要求控制在不超过4%。

据江苏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五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四年同步安排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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