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越来越近了,很多的新规到了新的一年也要开始逐一执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各省市的明年新规,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1月各省市新规

广东:67条规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9月25日修订通过了《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立足当前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在做好同原法继承与衔接的同时,积极回应中小企业诉求和呼声,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扶持力度,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转型难、权益保护难等突出问题,并重点增强了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据悉,条例共10章67条,围绕营商环境、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原条例作了全面修订。

《条例》着力优化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规定行政机关在制定涉企法规政策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听取中小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依托实体办事大厅和“数字政府”,建立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针对中小企业办证难问题,明确行政机关不得无故拒收中小企业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安徽: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两保”合并

安徽省医保局介绍,2022年1月1日起,安徽省直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收支管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准确记录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生育津贴待遇支出具体情况。

此外,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已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且具备生育服务条件的医疗机构,省医保中心将就生育医疗服务有关要求和指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补充协议。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推动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直接结算。

安徽省医保局表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确保待遇标准不降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按现行政策执行。

但需要提醒的是,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参保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停止享受两项保险待遇。生育津贴自参保单位足额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方可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含生育医疗费用)自参保单位足额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新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支付。参保单位欠费期间职工两项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海南:全省参保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看病可报销

海南省医保局印发《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纳入报销范围。

《办法》明确,适用对象为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实行定点服务管理。全省二级及以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50元,与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合并计算;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为300元,计入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居民当年度未达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的,其剩余部分可结转至下年度,计入住院医疗费用统筹支付额度,参保期间可依次结转,中断参保不再结转。

参保居民发生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标准以下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居民分别按比例分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支付比例为4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个人支付比例为50%。每日最高支付限额为40元。

符合肺癌、胃癌、肝癌和大肠癌筛查条件的参保居民,可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筛查。专项筛查费用不受每日最高支付限额限制,符合医保规定的,统筹基金按50%支付,计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标准,累计支付不超过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标准的50%。

浙江:中国首部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地方性法规明年施行

2019年9月27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首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领域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落地。

《条例》对农村生活污水与处理设施的范围、政府部门的建设与监管职责、运行维护单位的行为规范及其与设施使用人的职责边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填补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的法律空白,标志着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步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条例》规定,村民应当在农房建设时,同步建成化粪池、隔油池等户内处理设施,并对这部分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村民也有权举报任何破坏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个人或单位。

重庆:主城部分轨道交通公交线路双休日及节假日延时收班

重庆市交通局发布消息,从2022年1月1日起,在双休及节假日等时段延长部分轨道交通及公交线路夜间运营时间。

具体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将在双休日和重要节假日如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针对部分轨道和公交线路的夜间运营时间实施延时收班。其中,轨道交通除4号线外,末班车运营时间均为22:30由两端起点站对发。而在轨道交通延时收班时段,为方便乘客换乘地面公交,部分重要商圈、景区范围内的公交线路将同步延长运营时间。除延时线路外,在五大商圈,还有7条夜间线路、51辆运力通宵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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