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媒体”这个概念是新闻传播学的一个原创问题。澄清其内涵可以加深对学科发展史及其知识的理解。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博士生、淮阴师范学院传播学院副教授蔡跃良在2021年第八期《媒介观察》中追溯了“媒介”概念的词源,指出“媒介”是主体用来生产和传播信息,从而成为“媒介”。概念从“媒体”到“自媒体”的演变,体现了主体的“控制”和“确认”;而“个体”真正成为“主体”,这是“自媒体”命题的内在本质。

移动通信背景下“媒体”概念的演变与界定

蔡月亮

目前对移动通信的讨论,多是基于实践经验总结和发展思路。但移动传播之所以不同于早期的互联网业态,在于移动性和个性化,即移动传播技术塑造了受众的主体性,实现了“控制”和“确认”媒体的自媒体,给个体传播和社会实践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应该说,对“自媒体”的讨论是基于对“自媒体”概念的定义,而对“自媒体”的定义必须基于对“媒体”概念的定义。媒体、媒介和传播的概念是交织在一起的,这使得界定媒体的概念相当困难。Media和media原本属于同一个词源(media),传播学因为涉及到“媒介”而与media有着历史的联系,至今影响着我们。大众传播、大众传媒、大众媒介是相互指的,它们的混合使用就说明了这一点。本文试图从新闻传播学的角度,按照媒体→自媒体→自媒体的“序列”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以期为学界讨论相关问题提供一些思路。

词源:媒体和媒介

在西方语境中,“媒体”和“媒介”共享媒体。雷蒙·威廉斯在他的著作《关键词:文化和社会词汇》中追溯了“媒体”一词的含义演变:

Medium来源于拉丁语medium——意思是中间。自16世纪末以来,这个词在英语中被广泛使用。最迟从17世纪初就有了“中介”或“中介”的意思。……在18世纪,有一个与报纸相关的传统用法:“通过你感到好奇的出版物作为媒介”(1795)。…在20世纪初,将报纸视为广告媒介变得很普遍。20世纪中叶,“媒体”的意思——这个复数名词从19世纪中叶开始被广泛使用——可能主要来源于此”。媒体被广泛使用,首先是广播和新闻报纸在通信中越来越重要;当时出现了一些常用词:大众、媒体(大众传媒)、媒体人(媒体人)、媒体机构(媒体组织)、媒介研究(媒介研究)。……可以说,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media迅速流行起来,并经常被用作单数名词。

约翰·菲斯克的《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词典》中的词条“媒介/媒体”注释如下:

\”一般来说,媒体是一种能使传播活动发生的中介公共机构.\”具体来说,媒体是扩大传播渠道、扩大传播范围或提高传播速度的科技发展。从广义上讲,说话、写字、手势、表情、服装、表演、舞蹈都可以看作是交流的媒介。每种介质都可以通过一个通道或多个通道传输代码。这个词的用法正在消失,现在它越来越多地被定义为技术媒体,尤其是大众媒体。它有时用来指传播方式(如“引用媒体或广播媒体”),但更常用于指这些方式成为现实的技术形式(如广播、电视、报纸、书籍、照片、电影和唱片)。麦克卢汉的名言媒介即信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了这个词。……就媒体这个词而言,有一种越来越强烈且不受欢迎的趋势,即在技术意义上以单数形式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威廉姆斯的“媒体”还是菲斯克的“媒介/媒介”都没有对“媒体”和“媒介”进行区分,他们甚至没有表现出任何进行区分的兴趣。

事实上,威廉姆斯和菲斯克的解释都强调了大众传媒的兴起对媒体的影响。甚至可以说,从媒介到媒体的发展是大众报刊兴起的必然结果。

与媒体概念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传播”。“交往”概念的形成有其自身的发展历史,其含义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然而,在“传播”这一概念的历史中,大众传媒也发挥了关键作用。卡琳娜·库雷认为,作为现代概念,“交往”(communication)一词出现在14世纪,但它的意思是“聚集的方式”。它在16世纪才演变成“要传达的信息”,其内涵在20世纪才得到认可和广泛应用。这个概念如此重要的部分原因是,“广播和电视等所谓的‘大众’传播方式在质量和数量上发展迅速。威廉姆斯认为,自15世纪以来,“传播给大众”一词的现代普遍意义就已经存在。17世纪末,又产生了另一个重要的引申意义——“媒体和传播工具”。但在这个公路、运河、铁路蓬勃发展的时期,“通信”通常是一个通用的抽象名词,指向“通信设施”。在20世纪,“随着传递信息和维持社会联系的其他工具的不断发展”,传播也可以用来指新闻、广播、报纸等媒介,以及报纸和广播中的信息和思想。尽管库雷和威廉姆斯的视角不同,结论略有不同,但他们仍然抓住了现代“传播”概念的两个核心:一是信息的传递;第二,传播工具和媒体是手段。换句话说,现代的“传播”主要是指借助传播工具和媒介来传递“虚拟信息”。

库雷和威廉姆斯的现代“传播”概念的两个核心之一是“信息传递”。在他对大众传播[即报纸、杂志、电影、电视、广播和广告,有时包括图书出版(尤其是通俗小说)和音乐(流行音乐产业)]的“一般理解”的基础上,菲斯克进一步将“大众传播”定义为印刷、屏幕、视听和广播等现代媒体,通过公司化的金融、工业化的生产、国有化的控制和国有化。可以说,菲斯克对大众传播的一般理解主要是指从事信息生产的特定媒介,人们的媒介消费是信息所传达的意义;大众传播的进一步定义是指通过大众传媒向不知名的受众提供休闲娱乐和信息的媒介组织。受众是非定向的大众,使用的媒介是大众传媒,大众传媒提供了有意义的消费(娱乐和信息都是有意义的消费)。至此,在现代“传播”的语境中,可以大致定义“媒介”的概念,“媒介”是传播主体用来生产和传播信息的媒介。

主体的“控制”与“确认”:从媒体到自媒体

毋庸置疑,媒体当然是媒体,媒体必须表现出它的具体形态。但媒体不一定是媒体,只有能被主体(个人或组织)用于信息生产和传播的媒体才是媒体。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大众传媒“重构”了传播和媒体的定义,将传播和媒体“推”到了大众传媒(大众传播,大众传媒)阶段——组织化、产业化、技术化,为非定向大众生产和传播专门信息的阶段。这意味着“媒介”的“出现”也标志着人类进入了媒介传播阶段。从那时起,人们不仅听大众媒体,而且希望受其影响。希望不仅仅是被看到和听到,更希望被更多的人和远方的人知道。也希望有一天能掌控塑造自己媒体形象的力量。所以,很容易理解网络传播中出现的“自媒体”为什么叫“自媒体”而不是“自媒体”。从根本上说,媒体就是传播主体“控制”传播,“确认”自己的主体地位。在此背景下,所谓“自媒体”是指各种主体(个人或群体,尤其是社会单子)呈现自己的基于移动通信技术的媒体。这个粗略的定义并不严格,却凸显了社会单子在媒体自我呈现中的主导地位。个人使用移动通信符合“媒介”的“本义”,即移动通信使普通的社会单子成为主体。

应该指出的是,在传播领域,对“媒体”的定义有一个广泛的“传统”。比如,麦克卢汉不仅把口头文字、书面文字、广播、电视、电影等媒介称为“媒介”,还把道路、服装、房屋、车轮、自行车、飞机、汽车、武器、自动化等工具称为“媒介”。上述媒体与媒体的同源性和相互参照性也体现了“媒体”的“广”。目前“物的传播”概念的兴起,进一步推波助澜,确立了“物”(如城市传播中的城市,媒介考古学中的各种物质技术)作为媒介的合理性。但是,如果说自媒体是指传播主体“控制”了传播,那么就是指主体“控制”了信息的发布和自我呈现,显然,并不是所有的媒体都可以称为媒体。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流行的VR技术几乎不能称之为“媒体”。虽然个人可以通过VR技术获得一种新的“体验”,但是个人很难通过VR技术发布信息和呈现自己。以谷歌眼镜为例。可穿戴设备虽然拓展了“看”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了数字化存储,但如果只是为主体提供了自媒体传播的“素材”,并不能直接成为主体自我呈现的“管道”。那么谷歌眼镜只能是一种媒体技术,而不是自媒体。当然,在自我呈现层面,VR、谷歌眼镜、可穿戴设备的不足,并不代表上述移动通信技术“失败”。事实上,他们既有身体,又有智慧,为自媒体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素材”。

“个体”成为“主体”:自媒体与主体呈现

根据前面的论述,自媒体的本意是主体能够“自控”信息发布和自我呈现的媒介,“自媒体”是指在移动传播时代,各类媒体(或媒介)为普通社会个体提供信息发布和自我呈现的“平台”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必要的做法。目前,Tik-Tok (Tik Tok)和风行海外等社交媒体不仅证明了自媒体的重要性,也意味着自媒体移动通信的发展趋势。从根本上说,“社交媒体”的成功在于它以“社交”的名义(当然是在申请了账号之后)为个人提供了媒体自我呈现的可能性。在当前的社交媒体研究中,许多讨论都集中在社交对人们的重要性上。毫无疑问,社交内容是多样的,但毫无疑问,社交媒体提供了一个自我认同和媒体呈现的机会。个体通过多个社交媒体的自我呈现,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主体”。

目前,网络时代的传统大众媒体和门户网站也积极应对“自媒体”趋势,主要表现为大众媒体及其网站和传统门户网站(搜狐、网易、雅虎等)积极开发和设置面向移动通信用户的技术和界面。),为移动通信用户发布信息、展示自我提供了便利,从而连接受众,加强其粘性。甚至非社交网络平台也积极开发和提供个人信息发布和自我呈现的技术,试图提升平台的知名度、流量和效率,比如各种视频平台上提供的弹幕技术。“弹幕”为在线视频观看用户提供了发表观点和相互交流的可能性。虽然是一种文字代码,虽然因其流动性而“转瞬即逝”,但它无疑为“被动”的观众提供了一种主动“介入”并相互讨论的机制。观位是我实现存在的路径之一,为我从传统听的隐性存在转变为自媒体阅读的显性存在提供了一种可能。

可以说,“自媒体”是指在移动传播的背景下,媒体(或媒体,甚至软件)要想“成功”,就必须为普通大众提供一个呈现自我的平台或渠道,就必须帮助普通大众找到自己久违的存在感,让普通社会中的单一个体成为主体,呈现自我。这才是真正的交流“落地”。“自媒体”是移动通信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它反映了移动通信技术发展的一般和逻辑趋势。因此,上述特征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这一特点也塑造了移动通信,最终使移动通信成为普通大众呈现自我的媒介传播方式,“个人”也成为了“主体”。

(发表于《媒体观察》2021年8月刊,原文约6500字,标题为:为什么“个体”会变成“主体”?移动通信背景下“媒体”概念的演变与界定。本节选学术引用请参考原文。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空\’之间三元辩证法的移动通信\’变形空\’研究”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蔡岳亮,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博士,淮阴师范学院传播学院副教授。

来源:牛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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