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古斯丁的力作《傲慢与偏见》正常沟通造成的障碍,最终演绎出有情人终成眷属,在世上传为佳话。这里由小编给大家啊分享傲慢与偏见第十章读书心得,方便大家学习。

傲慢与偏见第十章读书心得1

读书或是为了情节的曲折跌宕带来的视觉冲击,或是天性本身的兴趣使然,或是仅通过读书来沉淀心性,陶冶性情…

当然,我不否认书中的浪漫唯美让自己爱上飘飘欲醉的感觉,也不否认作者高超的笔法,刻画出栩栩如生的人、事和物,这些都是对读者的吸引力,吸引力成了诱惑,兴趣油然而生。我喜欢国外的著作,我也坚信被几代人追捧的作品绝对有其值得深究、值得借鉴、值得反思的地方。但由于语言的不精,只能阅读译本,这多少有些遗憾,毕竟没有一个译者能将原著中的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

《傲慢与偏见》一听名字,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抓不住头绪,这讲的什么?心中毫无概念,待读了前言后才明白这本书主要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出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风土人情。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事为主线,突出表现了当时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开文第一句话倒是风趣幽默的多,让人不禁莞尔。

伊丽莎白—理智,幽默,俏皮。我最欣赏的是她的理智,理智聪明的女人不多见,理智的可爱的女人更不多见。开始达西的傲慢让她不悦,魏克翰的颠倒黑白让她对达西更加厌恶。所以,她果断的拒绝了他的求婚。达西,上流社会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爷,英俊的外表,理所当然是女性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她有自己的原则,她的婚姻必须建立在爱情之上。身份,地位,金钱~当然,结婚不考虑这些因素无疑又是愚蠢的。理智的选择,婚姻少了爱情那么就不完美,更不会幸福。将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无疑聪慧的选择。后来,伊丽莎白通过达西的留信才明白一切都是误会。达西才是真正的受害者,魏克翰其实是外善内恶之人。伊丽莎白为自己的愚蠢自责后悔,对达西也有了改观。尤其是达西第二年夏天回来后待人接物均彬彬有礼。她的偏见彻底消除了,也渐渐对达西有了情意。

作为不同阶级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遭到阻碍。对达西姨母嘉苔琳的讽刺之言,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段反驳的话:嘉苔琳夫人,你这种异想天开的要求真是不尽情理,你说的许多话又是浅薄无聊。要是你以为你这些话能够说的我屈服,那你未免太看错人了。你姨侄会让你把他的事干涉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可是你无论如何没有权利干涉我的事。因此,我请你不要再为这件事勉强我了。好个理智又犀利的女人,读到这时,我不禁为她拍手称快了。

达西,怎么说?开始的傲慢态度确实让人很不爽。不过,如夏禄蒂所言:他虽然骄傲,可不像一般人的骄傲那样使我生气。因为他的骄傲还说的过去。这么优秀的一个青年,门第又好,又有钱样样都比人家强,也难怪他要自以为了不起,照我的说法,他有权利骄傲。而且通过后面的内容介绍,我接受了达西的傲慢,再如书中曼丽所言:虚荣和骄傲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当作同义词用,一个人可以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评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达西的傲慢中有自信以及不善言谈,而让人多少有些放大化的曲解。正如伊丽莎白之言: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当你把别人的骄傲拿到台面上来讲时,尤其这个人本身也有引起注意的本钱,无疑也加重了外界对这种观念的肯定。所以,身世极好的达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自然他的骄傲便成了人们口中的傲慢,也更扩大化了。

我本人很喜欢达西,达西的善良、大度均是我所欣赏的。对于破坏其妹名节,侵占其财产的魏克翰。他没有大肆张扬,而且还主动促成了他和迪莉娅的婚事,替他还赌债,为他找工作。震撼的同时,我为伊丽莎白感到幸福,多么完美的情人,尤其是在遭拒婚时,达西却放下男性尊严继续追爱。达西的隐忍、绅士风度以及始终如一的真爱,竟让我为他感到有些心酸。

魏克翰,不得不说,一个很好的讽刺性配角。我不管是看书还是看电影,都比较容易入情节,有时会为了主角间的误会,伤害而郁郁不乐,有时还会对反面人物恨得咬牙切齿。当然,我不得不佩服作者或演员,能将角色描写和演绎的如此生动,真实。魏克翰,通过作者的描写,我认为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做尽了不耻的事,却仍旧和原来一样举止风雅,笑容可掬,谈吐安详的样子。至此,我真想大骂一声:好个厚脸皮的人。练就这一身的“铁皮功”,真不知道他是不知羞耻为何物还是本就不在乎别人的目光。虽然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的名句,可是超出了为“人”最基本的度,竟然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走自己的路,那我剩下的就只有鄙视了。

“美少年和凡夫俗子一样,都得有饭吃,有衣穿”读到这句话时,我差点笑喷了,迫不及待地与舍友分享了这句话。一个人的外表仅是皮相而已,讽刺了魏克翰俊美外表下一颗世俗的心。他不是神,不是佛,仅仅是一个长得出众的人而已,也免不了通过婚姻得财的想法。我原谅他的行为,仅仅是原谅而已,却不接受。我也不是神,我也会鄙视他却无权鞭笞他。他的选择仅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代表而已。我只是感叹,在那时,有谁会宣扬婚姻必须有爱情呢?即使在现在,结婚大多数也只是在恰当的时间遇到一个适合的人而已。

吉英,一个温柔如水的女子。我在心中给她加了个标签~淑女中的极品。小小自怜了一下,可能这辈子与淑女无缘了。伊丽莎白曾讲:她感情丰沛却在性格上稳定。夏禄蒂也大发感慨:要是一个女人在她心爱的人面前,也用这种技巧遮遮掩掩,不让他知道她对他有意思,那她就可能没机会博得他的欢心。结果却如她所料,彬莱格确实喜欢吉英而未有进一步的发展。不过幸好,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欣赏吉英的性格~情绪不外漏。却不否认,我排斥这种“面具”。不过,谁没有“面具”呢?尤其在这竞争力强盛的世界,不带面具,称“单纯”抑或是“傻”?一个很容易被人读出心思的人很危险,是吧!很高兴吉英不是狡诈之人,不过这种性格上的自我保护行为用在亲人,朋友以及爱人身上,那就有些过了,适当的释放自己的情绪,更显亲近,信任,不是吗?

夏禄蒂,一个对事物很有见解的人,却选择了金钱婚姻,我有些不解。“你知道我不是个罗曼蒂克的人,我绝不是那样的人,我只希望有一个舒舒服服的家,论柯林斯先生的性格,社会关系和身份地位,我觉得和他结婚,也能够获得幸福,并不下于一般人结婚时的所夸耀的那种幸福。这段话细想来,我觉得她很现实而且现实的有些可怕。她追求的仅是物质方面的享受,那精神上呢?虚荣心的满足吗?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以钱为幸福指标的大有人在,我在批评这些人的同时,也同情他们。我觉得她一定不明白真正幸福的含义及感觉。试想一下,一个三天之内向两个女人求婚的男人看重的是什么?无非也是利益,这样的人靠得住吗?不言而喻。

爱情是什么?我不懂,却向往,也愿醉卧其中。婚姻是什么?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的升华。读完这本书,我很佩服奥斯汀,不为她细腻生动的笔触,仅是整本书宣扬了对婚姻爱情的自我自由地大胆的追求,以及无处不在的女权主义以及讽刺反对儿戏婚姻,金钱婚姻的思想,也让我感慨万分。

如今,新时代的我们一定要追求真正的幸福的爱情婚姻,切莫为了一时贪欲掉进了金钱漩涡,毁了一生。

傲慢与偏见第十章读书心得2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奥斯丁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傲慢与偏见第十章读书心得3

不知为何,“纯情小说”之类的东西已经不能勾起我丝毫的兴趣,也许我会在某个花好月圆之夜,触景生情而冲动地去翻开一本“纯情小说”的第一页,然而,我很难保证我会读到第三页。何为“纯情小说”?在个人看来,就是那些为写爱情而写爱情的矫情之作,通篇下来,只是看到男女主人公尽做些无聊至极之事,而这些情节又常常让人发笑,笑过后只是会让人断定作者和主人公们一样低智商、低趣味。所以,怀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我会在一大堆小说中留意着描写爱情故事的小说,但有怀着它不要让我失望的强烈希冀。毕竟,我一向相信爱情,超过婚姻的相信。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作品,当我还是17岁时我就大概了解了它,而仅仅限于了解,这就是说我只知道它是描写爱情的。想想看,现在我20岁了,直到昨天我才把这部作品看完,不过我也难以断定我从此就读懂了它,和它交上了朋友。这样说来,我仰慕它确实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好比一个景点,入口处能引人入胜的话,那确实能给游客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憧憬。“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就这样开了个头,一个有着五个单身女儿的家族是如何将女儿们嫁出去的故事就接连着展开了。讽刺而幽默的笔触,营造了整篇的轻松氛围,我想挺适合在这个鸟叫蝉鸣的暑假里来消遣时光,更何况再过几天就是七夕了呢!

就爱情主题来说,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小姐和男主人公达西先生的结合是比较富有故事性的,“首因效应”(人们交往时往往第一印象会给人带来先入为主的效果)使伊丽莎白小姐认为达西先生是个自高自大、傲慢无礼的家伙,而这个评价就当时舞会上达西先生的表现来说,也并没有冤枉他。“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换做是任何一个单身小姐,听到一个陌生男人这样含沙射影般地评价,都会生厌,何况伊丽莎白小姐是个有着明亮眼睛的聪明善良而聪明的女人。自此,“傲慢”便成为达西先生的代名词,当然,至少在伊丽莎白小姐前期的心中是这样认为的。而这个标签是否就是合情合理的呢?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偏见”也越发冒头了,当伊丽莎白小姐拜访了达西先生的庄园起,她就意识到自己对达西先生确实缺乏公正了。可以说,是“偏见”的消解促成了他们的幸福。伊丽莎白小姐存在偏见,而达西先生又何尝没有偏见呢?他看不惯她父母亲的行为举止,也看不上她家的地位和财势,尤其是她家还有几个穷亲戚,而除了她和她姐姐吉英外,她的三个妹妹他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意。于是,他就越发傲慢了,更做出了妨碍她姐姐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爱情的事情。

就社会性来说,小说的讽刺之剑透过几对眷侣的终成击中了社会的某些风尚和流弊,而这也正增加了小说的社会意义,不至于与我先前所说的“纯情小说”同流。虽说伊丽莎白小姐和达西先生的爱情婚姻是以美满幸福结束,但他们在交往过程中的傲慢和偏见的形成正反应出社会的一些问题。当班纳特太太一心一意只为财产地位着想而不顾女儿们的真正幸福时的丑态,在让人捧腹之余,又生发出许多心酸。当婚姻成为攀附权贵的阶梯时,爱情的影子在哪里?柯斯牧师和卢卡斯小姐的婚姻,想想就不可思议,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在婚姻的路上考虑得“面面俱到”,结果就干成了如此蠢事。如果说他们俩是有思想有见地的成年人,那韦翰先生和莉迪雅小姐的婚姻简直就是一场骗局、一场寻欢作乐的游戏。

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采取的是单性描写,并不是多重矛盾性格的复杂描写,“一就永远是一”.吉英小姐单纯善良,一个贤良淑德形象,永远不会认为想到某人某事的阴暗面;伊丽莎白聪明活泼又独立,一个智慧女人形象,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则;曼丽虽说描写不多,但其学术才女的形象跃然纸上,一切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东西来解释生活;吉蒂和莉迪雅小姐是未成年,自有一种幼稚的疯狂女生特质。这五个女儿的形象如此,而其他人也是描写得极为成功的,虽然免不了有种单调的感觉,甚至于就整个故事情节来说,也比较直接,没有九曲回肠的曲折美,但这也或许就是奥斯汀本小说的特色吧。

傲慢与偏见第十章读书心得4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名著《傲慢与偏见》。我深深感受到西欧中世纪社会的黑暗与政治的腐朽。深刻的揭示了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与利益的纠葛,贴切的讽刺了人们内心的肮脏。

自小傲慢的达西搬到了一个村庄和朋友一起度假,而伊丽莎白的母亲为了让女儿能够嫁入富贵人家,不惜阿谀奉承讨好别人。当得知达西并不喜欢伊丽莎白时却处处诋毁达西。此充分显示了当时社会的婚姻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互相的利益可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疏远的。

达西自小受的教育让他看不起穷人,尽管已默默爱上伊丽莎白,却不能降低自己的身份向伊丽莎白表白。与此同时,伊丽莎白也对达西产生了深深的偏见,认为达西是一个傲慢冷漠,自以为是的人。宾利与简彼此相爱,却受到宾利小姐的百般阻挠,一波三折。说明当时的封建等级观念加深了不同等级之间的人们的隔阂。仿佛是女人活者就是为了嫁给富贵的男人。也有男人活者是为了娶一位有钱的女人。人们的拜金主义,虚荣主义猖狂,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一切的理念占据了整个社会。

后来,经过许多磨砺,达西与伊丽莎白相互理解也彼此相爱,为了伊丽莎白,达西接近一些他仍然不喜欢的伊丽莎白的亲戚。为了爱情,他可以放弃一切,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冲破了封建等级观念,抛开了金钱的利诱,完全以纯真的爱情为基础,与当时的婚姻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映了当时等级制度的残酷。也充分体现当时人性的丑陋一面。

傲慢与偏见第十章读书心得5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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