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迅朝花夕拾有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本杂文集。这个暑假,我阅读了这本书。

因为不容易概括全书,我就概括一下我印象最深刻的文章《狗·猫·鼠》。这篇文章以鲁迅“仇猫”为引子写入,略写了狗和猫为什么有仇,分析了自己为什么讨厌猫,比如猫会把猎物不停地玩来玩去,好像是幸灾乐祸,最后写出自己“仇猫”的真实原因。他特别喜欢一种小老鼠,又叫“隐鼠”。一次,他救活了一只被蛇咬伤的“隐鼠”,养了一两个月后,突然有一天就不见了。女工长妈妈告诉他猫把他的“隐鼠”吃掉了。他就开始讨厌猫,还打伤了家里养的猫。最后他得知“隐鼠”是被长妈妈不小心踩死的,但是仍然留下了“仇猫”的情结。

文章最后写鲁迅长大后就不再那么“仇猫”了,猫打扰他时,他顶多是出门对着猫喊,把猫赶走。本来,猫打扰人们,人们憎恶猫,但是如果人打伤了猫,猫就变得可怜了,打猫的人变得令人憎恶。他还写到,当时中国的官兵就像打猫的人,从来没有去扫清土匪,攻打外敌。因为如果土匪和外敌都消灭了,那么士兵就不会被重视了。

这个道理听上去十分荒谬,一个士兵想要受到重视,应该英勇奋战,打败侵略者,在人民中树立威信,受到重视。而不是通过留下外敌和土匪,只有人民遭到他们的祸害时“假装”解救人民于痛苦之中,让别人重视。可见当时的国力很弱,社会十分黑暗。

最后说说整体感受,我明白了题目《朝花夕拾》的意思,“朝花”就是指早上的花,这里指小时候的事情,书中的人物,比如长妈妈,是鲁迅小时候所接触的一个人物;书中的文所写的,比如《五猖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也都是写的鲁迅小时候所经历的事情。“夕拾”指晚上捡起,这里指年龄大了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夕拾”和“朝拾”是不一样的,当长大后回想小时候时,会自然地融入一些长大后的理解以及当时的年代背景。(金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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