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个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需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

扩展资料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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