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生存保险具有较强的储蓄功能。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然生存。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

生存保险除了一般的 定期生存保险如子女教育金、婚嫁金保险外。其主要类型是年金保险。生存保险不同于死亡保险在于保险金的给付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原始的生存保险因为被保人一旦身故。保费就算白交给保险公司了。导致投保顾虑。所以衍生出了很多险种。

1、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保险金给付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没有任何给付。也不退还保险费。

2、生存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一定期限之后的特定需要。

3、生存保险具有很强的储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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