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原则上一般从父,个别特殊情况从母系的,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籍贯的标准写法是按户口本上籍贯那一行进行填写。一般籍贯都是根据父亲在一边的籍贯填写,不过有少数人是因为跟母姓,所以他们是根据母亲这边的籍贯进行填写。

  籍贯,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登记填至县级行政区划。不能确定祖父居住地的,随父亲籍贯;不能确定父亲籍贯的,登记本人的出生地。父亲是外国人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父亲信息的,随母亲籍贯。

  籍贯本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但由于现行个人档案“填写说明”中明确解释籍贯只是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所以现在所说的籍贯并不完全等同于祖籍。

  本人实际籍贯与户口登记不一致、籍贯地行政区划调整或名称变动、被收养随养父籍贯的,可以向公安部门申报变更籍贯登记。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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