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及其设施
2、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停车场、广场、管道、廊道和安全通道、路肩、护栏、路牌、道路建筑和道路绿化控制用地以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
3、城市公共娱乐设施
4、公园内的公共活动场所和附属设施。
5、城市桥涵及其设施
6、城市隧道、涵洞、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附属设施。
7、城市排水设施
8、城市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污合流管道、排水渠道、沟渠及泵站、污水处理厂等附属设施。
9、城市防洪设施
10、城市防洪堤、河道堤坝、防洪墙、排涝泵站、溢洪道等附属设施。
11、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12、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场所的照明设施。
13、城市公共设施建设
14、城市供水供气(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集中供热管网、城市公共交通供电线路及其他附属设施。
15、城市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16、城市垃圾(含粪便)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用于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
17、城市文明建设设施
18、在城市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栏建设公益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