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国内外人员或特殊人才来上海工作或创业,不改变户籍或国籍的,可按《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2、可报考《上海市居住证》的包括以下境内外人员:

3、对于原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的人才,经用人单位考核后继续聘用的,可按《居住证》条件申请《居住证》;来上海投资创业的,符合《居住证》条件的,可以申请《居住证》。

4、申请在上海创业、工作进入外国的海外人才和取得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居住证》办理。

5、对于原按照《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来上海工作或创业的人员,如果其上海户籍因实施年度人才发展目录受到限制,可申请《居住证》解决。其中,《居住证》给予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但未取得大专及以上职称,但任职未满3年,与上海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

6、另外,从人才引进单位报考《居住证》,已婚家庭基础仍在外地,以项目就业方式来上海工作或创业的,可报考《居住证》。

7、国内人员申请《上海市居住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8、《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

9、本人专业技术证书或业绩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业绩证明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个人收入证明等。);

10、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户口簿和身份证,已婚人员为配偶申请《居住证》的还应提交结婚证原件);

11、在上海居住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12、上海某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13、已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聘用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14、在上海创业的申请人还应提交投资或开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15、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外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6、《境外人员〈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主表)》;

17、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证件护照及在国外永久或长期居留证明,或港澳台居留证明,验原件);

18、国外学位或文凭复印件(验原件);

19、申请人为外国投资者的,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内资留学人员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0、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国内外)(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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