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受害方想离婚。但对方又不同意的情况下。

受害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经过调解任然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则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发表评论

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