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和“女干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含义的批复规定,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根据上述规定,女职工退休年龄似乎很明确:工人50岁退休,干部55岁退休。对于国企等单位的女职工确实很明确,但这样的规定根本不适用于私企,私企也不能提“干部”这个概念。

二。「工人岗位」和「管理岗位」?

后来,在广东,有关部门出台了如下规定:

1.《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薪〔1999〕114号)第二条:

“女职工现任职务的认定……在用人单位全体职工试行劳动合同制后……女职工现任职务的认定,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即无论其原身份是工人还是干部,其现任职务均以劳动合同确定的职务为准。凡在现任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一律认定为现任岗位。其退休年龄为工人50岁,管理人员55岁。”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定办法;

“从事工人岗位工作的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年满55周岁,现任岗位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岗位为准……”

根据上述规定,女职工退休年龄应根据其现任岗位确定,即工人50岁,管理岗位(管理技术岗位)55岁。

第三,形而上学问题

但现行法律法规对“管理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没有明确的定义。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于哪个岗位属于“管理岗位(管理技术岗位)”的问题,并没有明确统一的答案,只能根据自己的认知和感受来判断。

所以,女职工退休的年龄是一个形而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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