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长又称公。是秦官名。属于低于县二级的行政建制长官。级别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所长。

秦、汉时在乡村每十里设一亭。唐代在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之都事、主事(从九品)下设亭长。掌门户启闭之禁令诸事。为中央官署中最低级事务员。

战国时始在邻接他国处设亭。置亭长。任防御之责。秦、汉时在乡村每十里设一亭。出土于云梦的秦简上有市南街亭等语。《续汉书百官志四》刘昭注引蔡质《汉仪》。谓洛阳二十四街。每街一亭。十二城门。每门一亭。《汉书-百官公卿表》则谓十里一亭(里。据近人研究。当指距离而言。非乡里组织之里)。亭有亭长。掌治安警卫。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多以服兵役已满期之人充任。此外设于城内或城厢的称都亭。设于城门的称门亭。均置亭长。其职掌与乡间亭长同。东汉后渐废。汉高祖刘邦曾在秦时担任亭长。

唐代在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之都事、主事(从九品)下设亭长。掌门户启闭之禁令诸事。为中央官署中最低级事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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