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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