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小说描写了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书中的傻子实际是谙熟这些道理的聪明人,他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他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所有事,他不追求过多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并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最后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一一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

  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器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看完书,想到曾经和学生说过的一句话“真正的聪明人总是把自己当作傻子,只有那些自以为很聪明的人总是把别人当作傻子”。很多自以为是的聪明人用尽一生汲汲营营自己的名利、财富,在此过程中,忘却自己的初心,丢失自己的信仰,而老去之后却什么都带不走,仅剩的财富还会引起自己血亲之间的纷争。我也特别厌弃“名次”观念教育下的我,做什么事都争强好胜,每一次成长的过程带给我的不是充实,而是因为没有争夺到第一的失落感,那时候自己可能收获过别人未曾收获的一些成绩,但是只有内心知晓自己过得并不愉快。后来的我变得开始享受生活,享受每一次的竞争,无所谓结果,其实结果又有何用,常言道:好汉不提当年勇。名利、财富都只是一时的,只有过程中获得的知识、习得的技能才能够陪伴自己一生。百年之后,所有我们珍视的东西都带不走,所以请给拥挤的内心放放假,好好活在当下,倾听内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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