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献食,食物民以食为天,最初的祭祀以献食为重要手腕。《礼记·礼运》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抱饮,蒉桴而土鼓,犹可以致其敬于鬼神”。意思是说,祭礼来源于向神灵奉献食物,只要燔烧黍稷并用猪肉供神享食,凿地为穴当作水壶而用手捧水献神,敲击土鼓作乐,就能够把人们的祈愿与敬意转达给鬼神。研讨文字的来源也会发明,表现“祭祀”的字多与饮食有关。在诸多食物中,又以肉食为最。古代用于祭祀的肉食动物叫“就义”,指马、牛、羊、鸡、犬、豕等畜生,后世称“六畜”。六畜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鱼兔野味也用于祭祀,但不属“就义”之列。

2、玉帛,神讲求衣着饰物,祭品中少不了玉帛。《左传》载:“就义玉帛,弗敢加也。”《墨子·尚同》云:“其事鬼神也,圭璧币帛,不敢不中度量。”玉帛包含各种玉制礼器和皮帛,这是食物之外最常用的祭祀手腕,玉在祭祀中有非常主要的作用,《周礼》里有记录以玉做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之说!!玉是贵族佩带的宝物。在缺乏金银饰品的古代,玉是十分宝贵的。佩玉,成为贵族特有的标记,在汉代有君子玉不去身之说,有用玉作符节、印信,十分贵重。玉的礼仪制度在这时候空前发展!人们把玉视为美妙的代名词,连想象中天神的居处也称为玉台。帛,是丝织物的总称,是贵族用于御寒蔽体的生涯资料。古代普通人仅能以葛麻为衣,《左传》记述的卫文公也不过以帛作冠,帛在古代是极为名贵的。正因为玉帛的稀罕与贵重,古人祭祀时以玉帛为祭品。

3、用人,人以人做祭品祭献神灵,古书称“用人”,后世称“人祭”。人祭,不仅在原始宗教中有过,而且在往后发展阶段的宗教中也有过,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人祭来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斗。那时生产力程度低下,人的价值不能体现。战斗中的俘虏,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儿童可能被收养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杀祭神灵。人做为祭品的另一现象是为男神供给美女。人祭中还有以童男童女祭神灵的现象。以童年人体作祭品,一是由于童体肉嫩,二是基于神仙爱好儿童,儿童天真无邪,纯粹无瑕,这正与仙家凌空御风、长生不老的寻求相干联。

4、用血,是一种特别的祭品。古人信任,血是有灵魂的,血能保持人或动物的性命,一旦失血,就意味着受伤甚至于逝世亡,好像血有一种神奇的力气。作祭品的血有人血,也有牲血。佤族有猎人头作祭品的习俗,猎头的血迹就有神秘的意义,猎头血掺以灰烬和谷种播进地里,以为这样能增进谷物的生长。锡伯族祭祀地神时,就把杀猪后的猪血洒在地里。一些彝族人祭地时,以鸡毛醮血沾在象征土地神的树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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