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 赚了钱,赚的钱怎么分,是一个大学问的问题。
  • 收入分配是个技术活,需要综合考虑。
  • 分配顺序既要体现法定要求,又要体现企业自身特点。

如何计算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计算过程)

《企业财务通则(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布了一段时间。不知道有兴趣的朋友对相关修改有什么反馈?作为一个金融爱好者,笔者是认真学习过的,我就不提我的看法了。重点是和大家一起研究相关条款,得到一些有启发性的东西。

今天我们就借助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条款,谈谈如何做好收入分配工作。就财务而言,这是一项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算好账,处理好相关的分配账。但是,这件事本身很重要。一旦没有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整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可能受到限制。

赚了钱,赚的钱怎么分,是一个大学问的问题。

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有的企业表面上红红火火,过两天就倒闭了。过一段时间,几乎原来的团队都会成立新的企业,开始风生水起,重新开始。过了两天,他们也没有逃脱倒闭的悲剧,这种情况一次又一次的发生。

这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收入分配机制不畅。大家都觉得别人拿的钱多,自己拿的钱少。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是好好看看征求意见稿中的原则要求,以及非资本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相关内容,想办法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分配机制。

企业收入分配要有一个原则,这个原则最好参照征求意见稿第六十条。企业应当规范税后利润分配,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员工按照法律法规、企业内部章程和制度以及资本、劳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的贡献,有序参与企业收益分配。

最重要的是解决非资本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企业的董事、经理、技术人员等职工凭借管理、知识、技术、劳动、数据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企业章程或者内部制度中规定激励性分配办法,并区分两类情况加强管理:

(1)取得企业或其投资企业股权的,以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的相关方案应经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授予股权的费用应如实计入成本。

(二)获得项目分成、岗位分红、技术创新奖等货币或实物奖励,企业的有关费用应当如实计入成本。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要素贡献评价体系,客观反映相关要素贡献,并据此确定激励形式和额度。决策过程应实行激励对象回避制度。

收入分配是个技术活,需要综合考虑。

收入分配,首先需要知道钱从哪里来,怎么分配。当然,这里的钱是一个统称,可能还有股票等形式。

第一,要明确业务收入的归属,也就是说,那些收入应该算是企业的收入。这一点必须搞清楚。企业的股东、董事、经理及其他职工履行职责或以企业名义开展业务的所得,包括销售收入和销售折扣、津贴、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佣金、回扣、进场费、业务奖励等。对方给的,全部归企业。

个人为取得相关收入而发生的上述费用,由企业通过报销、奖励等方式予以补偿,不得直接从收入中扣除。

第二,税后利润分配要符合规定,更要注重策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可持续原则,兼顾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的需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企业应当在其章程和内部制度中规定利润分配的条件、频率、顺序和形式,以及参与分配的股东种类和分配比例,并按规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三,利润分配形式是个大学问,考验理财水平。根据企业自身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实收资本规模等。,它可以通过发放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来分配利润。

分配顺序既要体现法定要求,又要体现企业自身特点。

企业收益分配是一件大事,所以很多法律法规对分配顺序都有明确的要求。这份征求意见稿很好地体现了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企业建立收入分配机制提供了很好的指导。

首先,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顺序应严格执行法定顺序。企业当年税后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税后利润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按亏损后余额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的,终止当年利润分配。如果以前年度没有需要弥补的亏损,直接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法定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50%以上的,当年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2)支付优先股股息。企业应当在章程中明确支付情况、计算方法、优先股股东足额支付后是否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后续分配、当期未分配或少支付的股利是否累计到下一年度等。,并按约定计算分红。

(三)提取公积金。前两次分配后税后利润仍有结余的,经股东(大)会决议,企业可以按照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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