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下面是张承辉带来的三篇大学关于法治主题的班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关于法治主题的班会1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

一、导入 触目惊心: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知道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

2、师总结并出示课件。 法律词典:

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三、合作交流: 问题1 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毒、注射毒品;

(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 中度不良行为:

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和诉营业歌舞等场所;

(九)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

(十)吸烟、酗酒。

问题

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

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 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排位分,喝血酒,干坏事。

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 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 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

自我预防——

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 正身避邪,防微杜渐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 携带管制刀具: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风尚。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抛弃动辄动手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如果从小养成了这种不良行为,危害无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了打架、怒骂别人的不良行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一)偷窃

偷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量较少的财物的行为。青少年中有的不满足自己生活的欲望,看到人家吃得好、穿得好,心里很羡慕,而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非法去窃取公私财物。一些未成年人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平常喜欢贪点小便宜,从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任何事物总是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句老话叫做贼偷菜起,任其发展就会演变成盗窃。

案例1 (小偷小摸导致犯罪) 2001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一度发生多起撬盗案件,到2002年底,失窃案件多达几十起,财产损失几万元,警方将作案的26人捉拿归案,查明这伙人自2001年3月至12月间作案30余起,案值人民币10万元。更令警方吃惊的是,作案者竟然都是在校中小学生和流失生,年龄最小的仅11岁,其中女性一名。面对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蛋,办案干警没有像往常破案后的欣喜,心情反而变得沉重起来。警方查明,26个孩子中有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同警察打交道,按盗窃作案的次数和案值,足以判处徒刑,但由于年龄的关系,往往只能教育后予以释放。于是他们作案后受法律惩罚的犯罪恐惧心理一次次减弱,认为自己人小法律管不了,渐渐从一个月一次小偷小摸,发展到每月偷几次,有的几乎天天作案。有些14岁的少年曾公开宣称:“我还能偷2年”,13岁的少年不甘示弱:“我还能偷3年,比你多一年”。

故意损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日常生活中的故意损坏财物,多出于报复的动机,你对我不义那我就将你的财物损坏,使你生活不好或叫你破破财等。青少年中多出于嫉妒或寻找刺激,而偷偷地把别人的东西损坏。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四、殷切的希望

1、勤奋学习,掌握必要的政治、文化、科学、法律知识和劳动技能,提高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2、遵守社会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敬爱父母、尊重老师、敬老爱幼,艰苦朴素,不做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事情,应当诚实谦虚,接受别人的帮助教育,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3、遵纪守法,不吸烟、不饮酒、不打架骂人、不赌博、不早恋、不逃夜逃学、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仅向成年人开放的娱乐场所、不观看不良的影视读物、不做其它危害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

4、努力锻炼身体,讲究卫生,增强体质。

5、同学之间应当团结友爱,互学互助,共同进步。

宣 誓

我们郑重宣誓: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中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主持人宣布本次班队会结束。

大学关于法治主题的班会2

教学活动目的:

1、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

2、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活动形式:

由具体案例铺开,让学生参与讨论,发言,相互交流感想和学习体会。

活动手段:

小组讨论,个别发言,教师总结。

活动过程:

一、案例引出:

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急救车救走。

二、学生讨论:

问题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1、学生讨论发言。

2、老师小结: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达到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显然违法了。

问题2:甲违反了什么法?)

1、学生讨论交流

2、 老师: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称的犯罪。《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问题3: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

1、学生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见。

2、老师:同学们,你们可知道,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

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问题4: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 学生回答。

三、案例分析:

案例: 出示资料:6月17日下午3:00,连江县东岱镇某小学六年级(1)班,孩子们地听语文老师讲解和布置各种复习统考的题目。当语文老师讲到汉字的“笔画笔顺”时,有的同学地发出哄笑。原来,这个班的学生小东的姑丈的名字与“笔顺”谐音,一些知道情况的同学便把这笑。下课后,不明情况而又十分好奇的同学小明便向同学们打听为什么说到“笔顺”大家就会笑,不高兴了,觉得丢了面子,便与小明争吵起来。刚吵几句,上课铃又响了,争吵暂时中止,课堂里平静。然而,也许是小东、小明都年少好胜,下午5点半放学后,大多数同学都已回家,但小东、个12岁的孩子留在教室里,继续下午的话题争吵起来,你说一句我顶一句,两人越吵越凶。争吵手打了小明一个耳光,小明不甘示弱,扑了过去,两人开始抱成一团扭打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小顶在墙壁上,前臂卡住了小东的脖子,五秒钟,十秒钟……悲剧就在这时候发生了。看到小东、小了,在一旁打扫教室卫生的林某等4名同学连忙上前劝架,4名同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分两人掰开。然而,悲剧已经发生,因小东的脖子被卡得太久,被拉开时就瘫倒在地,脸色发青,小

经了解,小东与小明同窗时间长达六年,平时还挺好的。然而,因为一个小小的玩笑,两个还不完孩子一死一惊,悲剧给两个又是同样贫穷的家庭带来了致命的打击。

(学生听了这个更为沉重的故事,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老师:让我们多学法,多知法,多守法,让法律指导我们的言行,让伤害远离我们,让我们都美好的未来!请同学们就今天的法制十分钟写一篇感想,再找一些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为的法制十分钟作准备。

四、教师小结:

同学们说得非常的好!是的,我们都是活泼好动的少年,爱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我们在玩笑时注意安全,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别人,也不能因为一时大意让别人伤害到自己,这样的后果了法律,又造成了双方一辈子的痛苦。那将是多么惨痛的事啊!希望同学们从今天开始注意与同学玩笑时注意分寸,课间注意文明休息,别让那冲动的一瞬间成为悲剧的开始。另外,我们要多学法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大学关于法治主题的班会3

活动主题:法治进校园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班级:

活动目标:

1.组织进行一次深刻的有意义的宣传法律的主题班会活动,进一步了解法规知识,加强同学们的法律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

2.学习用科学的眼光分析解决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活动形式:采用讨论、交流方式。 活动过程:

一、引入

1.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 3.讨论以下行为对不对。

有人跳窗入室去偷东西。

诱骗中小学生吸烟。

向别人强行借钱,不借就找人打。 4.班主任老师小结。

1 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二、合作交流

1.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2.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3.问题1 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

(3)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5)偷窃;

(6)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7)吸毒、注射毒品;

(8)其它危害社会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

4.问题2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

(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

(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干坏事。

(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

(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

(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 活动小结:

2 1.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2.正身避邪,防微杜渐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

3.携带管制刀具,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2.打架斗殴,辱骂他人,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风尚。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抛弃动手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如果从小养成了这种不良行为,危害无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了打架、怒骂别人的不良行为。

3.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4.偷窃、故意损坏财物,偷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量较少的财物的行为。青少年中有的不满足自己生活的欲望,看到人家吃得好、穿得好,心里很羡慕,而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非法去窃取公私财物。一些未成年人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平常喜欢贪点小便宜,从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任其发展就会演变成盗窃。

大学关于法治主题的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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