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儿实施落地参保,即新生儿自出身之日起60日内通过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当年度的参保费用后,自出身之日起享受当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在出身60日后至1年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自参保之日起享受当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逾期不予补办。

3、每年9月至12月份出身的新生儿首次参保时同时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登记缴费手续,以后均在每年9月至11月份办理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逾期未办理参保登记和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除特别情形外,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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