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7月银保监会公告,被接管的保险公司有六家,分别是天安财险、新时代信托、华夏人寿、新华信托、易安财险、天安人寿。接管时间从2020年7月17日开始直到2021年7月16日结束,共一年,可以依法适当延长。接管期间,消费者仍然能正常购买其在售的保险产品,对于已承保的保险产品权益没有影响。

  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两类:1、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2、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我国的保险公司一般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所得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贷款等资产,运用这些资产所得收入支付保单所确定的保险赔偿。保险公司通过上述业务,能够在投资中获得高额回报并以较低的保费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险服务,从而盈利。

  保险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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