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头税是指税收征管部门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而过度地向民间征税的做法,包括时间上的过头和幅度上的过头两种。

 时间上的过头税是指税务专管员为完成税收任务,把以后年份的税收提前征收;而幅度上的过头税是指收一些不该收的税,或者提高税率、随意罚款等,包括将国家的减免税费政策打折扣,还包括巧立名目增设新的收费项目,或者在已经实施的收费项目中过度监管和过度活动。

 时间上“过头”主要有几种方式:1.本年度提前征收以后年度可能发生的税款,其数额在下一年初冲抵;2.税源不足的情况下,由财政垫付税款,日后再返还;3.本年度应该抵扣、退税的款项,故意从严审批,延期办理,至下一年再抵扣、退税,造成本期税收数额更大;4.借助“混库”等方式,延期上缴、截留不属于本级的税收;5.主体税种尚未征缴,先征缴带征税种。

幅度上”过头”主要有:1.可高可低的自由裁量税率或罚款幅度,就高征收、处罚;2.故意放纵违法违纪行为而不加以警示,以便从重处罚;3.夸大企业计税收入。另外,也有通过改变计征方式、包税摊派等方式收取“过头税”的现象。

2021年全国两会正在召开,财政部部长刘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严禁征收过头税费、虚增财政收入。

被问及2021年的财政政策将要如何落实时,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要可持续,是一个整体。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支出要提质增效、用得其所,回应人民的需求,让老百姓更多受益,发挥更好的效果。做到这一点,要从4个方面落实。

 一是依法依规征收,严禁征收过头税费,不能因为财政收支矛盾大而违法违规,增加群众、企业的负担。

 二是提高支出效率,要优化结构,加强管理,快速直达,提升资金的效率。

三是防止铺张浪费,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节用为民,把钱花在刀刃上。

 四是强化绩效管理,绩效管理要覆盖到所有的财政资金,切实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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