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思是:缮写完后,赶快送还人家,不敢稍稍超过商定的期限。

2、出自《送东阳马生序》,原文节选如下: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

3、译文:我年幼时就爱学习。因为家中贫穷,无法得到书来看,常向藏书的人家求借,亲手抄写,商定日期送还。气象酷寒时,砚池中的水冻成了坚冰,手指不能屈伸,我仍不放松抄书。缮写完后,赶快送还人家,不敢稍稍超过商定的期限。因此人们大多肯将书借给我,我因而能够看各种各样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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