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度与大革命读后感

  近年来,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写于150多年前的《旧制度大革命》一书在中国大陆声誉鹊起,人人争看,究其根源,无外乎书中内容与当下中国存在某种关联性。从历史来看,法国一直是中国革命的精神导师,中国革命最先学的是法国,后来才师法苏俄,中国许多领导人早期都有留法经历。从这一角度言,法国大革命的精神一直滋润着中国革命。

  当然,书中内容与当下中国的关联性不仅仅体现在改良还是革命的话语叙述上,更体现在当前中国面临的复杂社会背景以及矛盾激化上,与法国大革命时期有很大相似性。在改革共识已经消弭,改革事实上已经停滞的状况下,社会涌动的躁动和不安情绪让许多人联想到革命问题,而无论从中国历史周期律的迭代,还是直接吸取法国大革命营养的中国革命来看,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脱离不了暴力色彩,暴力导致社会生产力的极大破坏,和对世道人心与文明的摧毁。因此,为避免革命的到来,尤其是避免革命的暴力性,很多人试图从托克维尔的这部书中,寻找答案。但正是在革命的原因上,人们有着不同的解读。

  托氏在书中列举了二十五个问题让我们思考,尤其是第三篇中的八个问题,更引起我们的共鸣。如到18世纪中叶,文人何以变为国家的首要政治家,其后果如何;路易十六统治时期是旧君主制最繁荣的时期,何以繁荣反而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何以减轻人民负担反而激怒了人民,等等。托氏自己的回答是,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他认为,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变革前,人们耐心忍受着苦难,以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出主意想消除苦难时,它就变得无法忍受了。对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人民来说,当时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使人觉察到尚有其他流弊存在,于是人们的情绪便更激烈:痛苦的确已经减轻,但是感觉却更加敏锐。封建制度在盛期并不比行将灭亡时更激起法国人心中的仇恨。路易十六最轻微的专横举动似乎都比路易十四的整个专制制度更难以忍受。

  这个被称为“托克维尔定理”,此思想在一百多年后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的经典著作《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有更明确的阐释。亨氏认为,社会变革会导致期望膨胀,而期望膨胀会由于旧制度松动和新制度滞后而导致社会动荡。因此,革命很容易发生。在旧制度下,由于压迫和信息的封锁,人们对现状的理解是理所当然,但变革提高了人们的欲望,变革也赋予了人们资本,过去被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现在无法忍受。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如果统治者开启的变革进程满足不了人们的要求和期望,人们就会心生不满,并最终将这种不满付诸行动。而让统治者颇觉无奈的是,变革的进程总是天然地赶不上人们的要求。因为面对着业已改变的社会和人心,统治者的统治手段总是赶不上变化,统治能力也在下降。因此,革命发生于变革中几乎是一个铁律或宿命。

  两位大师的看法惊人一致。不过,与其将这作为原因,不如把它当作规律更恰当。革命还有其更深刻和具体的因素。就法国大革命来说,之所称为“大”,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暴力程度非同一般,比起之前的英国光荣革命和几乎同时发生的美国独立革命来,法国大革命的暴力和恐怖程度确实是人类历史上的革命少有的;更在于,它对法国社会的影响,对法国社会结构和传统、道德的巨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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