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巡视员,就是监督巡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的一种非领导岗位的公务员。尽管被称之为“机关四大闲”之一,但是它却和古代的一种相当重要的制度不谋而合,并且随着监察力度的不断增大,巡视员也承担起了一定的任务起来。

根据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正式迎来职级并行。公务员原来非领导职务8个层级(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被12个职级替代,分别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对应的级别为:

(一)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

(二)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

(三)县处级正职——一、二级调研员;

(四)县处级副职——三、四级调研员;

(五)乡科级正职——一、二级主任科员;

(六)乡科级副职——三、四级主任科员。

那么对应到历史上,巡视员是做什么的呢?其实就是大名鼎鼎的御史。

明朝的御史官僚制度,主要分为这么几类:

(一)坐镇中央的都御史、副都御史,与六部尚书、侍郎平级,分别为正二品、正三品

(二)副都御史下面设置佥都御史,正四品

(三)佥都御史下面还有负责监察两京十三道的监察御史,正七品

(四)此外,还有“代天子巡狩”、负责出京巡查的巡按御史,品级不定。

而所谓的“正四品”,在明朝的地方官制里一般会是一个知府,也就是今天的厅局级;正七品,则所说的就是一位县令,就是县处级了。

对应到当前的公务员体制,其实就很明白了——所谓一级、二级巡视员,对应的就是佥都御史;至于调研员们,自然对应的就是监察御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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