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长辈的信。

若是近亲,就只写称谓,不写名字,如“爸”、“妈”、“哥”、“嫂”等;亲戚关系的,就写关系的称谓,如“姨妈”、“姑妈”等。对非近亲的长辈,可在称谓前加名或姓,如“赵阿姨”、“黄叔叔”等。

2、给平辈的信。夫妻或恋爱关系,可直接用对方名字,爱称加润饰语或直接用润饰语,如“丽”、“敏华”、“亲爱的”等;同窗、同乡、同事、朋友的信,可直接用名字、昵称或加上“同窗”、“同志”,如“瑞生”、“老纪”、“小邹”、“三毛”等。

3、给晚辈的信。一般直接写名字,如“乐毅”、“君平”、“阿明”等;也可在名字后加上辈分称谓,如“李花侄女”等;亦可直接用称谓作称呼,如“孙女”、“儿子”等。

4、给师长的信,通常只写其性或其名,再加“老师”二字,如“段老师”、“周师傅”、“宏海老师”等。对于十分熟习的师长,也可单称“老师”、“师傅”。假如连名带姓,在信首直称“孙松平老师”、“王达夫师傅”,就显得不大自然且欠恭顺。对于学有特长、德高望重的师长,往往在姓后加一“老”字,以示尊敬,如“戴老”、“周老”,亦可在姓名后加“先生”二字。为慎重起见,也有以职务相称的,如“董教授”、“陈大夫”、“佟工程师”等。

5、给一个单位或几个人的信,又不指定姓名的,可写“同志们”、“诸位先生”、“XX等同志”等。给机关集团的信,可直接写机关集团名称。如“XX委员会”、“XX公司”。致机关集团引导人的信,可直接用姓名,加上“同志”、“先生”或职务作称呼,亦可直接在机关集团称呼之后加上“引导同志”、“负责同志”、“总经理”、“厂长”等。

发表评论

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