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音十二法(十二经脉3分钟最佳记忆方法)国学研究院2018-07-19 06:02:22

五音十二节奏

五音也叫五音。最古的音阶只用五个音,宫、商、角、签、羽。“五音”一词最早出现在《李周·官纯》:“凡文皆写五音,公上角采羽。”“五音”最早见于《孟子·离娄》:“不用六音,不可正五音。”

(1)《灵枢·邪客》中,公、商、角、正、郁五音与五脏相配:脾对应于公,其声散缓;肺宜商,声宜清;应肝角,其音长;心要施,声要清;肾宜羽,声宜沉细,为五脏之音。据说是以中国最早的乐器“于”的五个读音命名的。

相当于12356,即:do,re,mi,sol,la。

(2)音韵五声音阶上的五个层次——宫、商、角、号、羽,分别与喉、牙、舌、唇的不同发音部位相匹配。顾著,末附《四声、五声、九巷烦牛图》一卷,及宋广韵、陈、彭念等。,都是附以辨音、辨五字的方法。前者分为喉、舌、齿、齿、唇,所谓由内而外,后者分为唇、舌、齿、齿、喉,所谓由外而内。准确掌握了五音各部分的演员,结合“四声”(开声、放声、闭声、捏声)的运用,能准确发词,称为五音完整但不能准确掌握的演员,称为无五音的演员。

古人通常用“锣”作为音阶的第一音,也是最重要的音阶。有时用“五音”代替。

中文名:五音十二律具体内容:宫、上、角、正、于。

出自:《李周官纯》也叫:五音。

1.五个音调

宫殿

五音之一。通常相当于这首曲子点名中的do音。“公”是五音之主,五音之君,诸音之统帅。《国语·周·夏宇》云:“夫宫主声,首而羽。”《礼记·乐记》云:“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宋《词源五音和》亦云:“宫属土,君之象……宫,中一,位于正中,遍处,唱石,为四声之纲。”公调(公式)是公调(公式)的“主人”和“君主”,也就是就其今天所谓的“加高”而言。《隋书乐记》说:“每宫应有五音。”“因郑义旧译,牛弘求古‘五音五律’为宫:‘雅乐’每宫只有一音,而‘戚颖’奏五音,谓之‘五音’;”所谓“宫”与“君”相连。有以宫音为主音、尾音的调(型)名。段安杰《乐府杂记·别乐-月明五音轮二十八调》云:“宫调七调之首调为宫调主调,…第六个是卢希安宫,第七个是皇中宫。”张炎《词源》也说:“鲁十二句各有五音,由宫奏…黄中宫(全):黄中宫(调式)、黄中上(调式)、黄中角(调式)、黄中变(调式变)、黄中正(调式变)、黄中玉(调式变)

商业

五音之一。通常相当于这首曲子点名时的re音。“上”是五音中的第二音,排在“公”之后。古人认为“商属金与臣象”,“臣相合”。有由商业音和尾音组成的声调(公式)名。如唐代段安杰所著《乐府杂律别乐武职银轮二十八调图》中的“入声商七调”。

角落

五音之一。通常相当于这首曲子的点名中的糜音。“焦”是五音中的第三级,排在“上”之后。古人认为“角属木,人之象”。有以喇叭为主音、尾音的音(型)名。比如唐代段安杰写的《乐府杂律别乐之五音论二十八调图》中的“上音角七调”。古代曲调(公式)中,有以角声为调的角调,或以闰宫为角的角调。

五音之一。通常相当于这首曲子点名中的sol音。“郑”是五音中的四级,排在“焦”之后。古人认为“征是火,物之象”。有以sign为主音、尾音的声调(模式)名。

羽毛

五音之一。通常相当于这首曲子点名中的la音。“羽”是五音中的第五级,排在“郑(音zhǐ)”之后。古人认为“羽属水,物之象”。有以羽化为主音、尾音的调(型)名。比如唐代段安杰的《乐府杂律别勒武职银轮二十八调图》中的“平漆雕”。

2.变化

古代音阶“两变”之一。喇叭和标志之间的音乐声音。《史记·荆轲列传》说,“高见礼击楼,荆轲一曲,众士皆泣。”宋人也称之为闰,称为闰签。在十二律中,通常是指符音下的匀音(相当于# fa);还有统一的焦音(即清焦,相当于法),《隋书乐记》引用郑毅、的话说:“今……‘乐青’湟中宫(均)由吕霄(钟路)改之”。有以变调为主音、尾音的调(型)名。《隋书乐记》记载,苏葵说:“每宫(都)应有五音(公式)。不闻则改宫,改二声(公式)为七声(公式)。”郑的译文回答说:“《周》有一个七声律…如果今天不以‘两变’为调,那就是冬夏缺音,四点钟毫无准备。所以每宫(都)必有七调(公式)。”全都来自它。宋张延《词源八十四调》十二宫(全)共有七个调(调),并列出了“变正”的“调”。

3.改变宫殿

古代音阶“两变”之一。介于羽音和宫音之间的乐音。宋代有人称之为“闰宫”。在十二韵中,指宫调下的匀声(相当于si),如后汉《法纪·历》云:“黄钟为宫……仲英为宫”;还有羽音的统一音(相当于bsi)。如《晋书·李露志》中说“清角(音阶)音被大妈洗为宫,过多簇换为宫”。有一个以变宫为主音、尾音组成的音(式)名。

4.十二定律

古代音乐节奏这一术语是一种古老的定调方法。即以三分盈亏法将一个八度分为十二个不同半音的法度。法律从低到高依次是:黄忠、鲁大、太聪、贾忠、古曦、钟路、严斌、林忠、一泽、南路、五社、仲英。十法分阴阳。属于奇数的六定律叫阳定律,属于偶数的六定律叫阴定律。此外,奇数律称为“律”,偶数律称为“律”,所以十二律也简称“律”。杨法6:黄忠、太聪、古曦、严斌、易泽,无投篮;阴律6:鲁大、嘉中、中路、林忠、南路、仲英。

5.三点盈亏

在司马迁的《史记》和《法书三号》中写道:“…9981是宫殿。把三分成一,五十四作为标志。三利分一,七十二是商。三除一,四十八是羽。三益分一,六十四为角。”

意思是取一根用于定调的竹筒,长度为81个单位,定为“公音”的音高。然后,我们减去其长度的三分之一,即81乘以三分之二,得到54个单位,指定为“音标”。将音标的竹筒长度增加三分之一,即54乘以4/3得72个单位,定为“上音”。去掉三分之一(三分损失),72乘以2/3得48个单位,就是“羽音”。加上三分之一(三分之一利润)和48乘以4/3得到64个单位,这就是“喇叭音”。公、上、交、正、于五个音高被称为汉语五音。

中国音乐所用的“三分盈亏法”与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五度法则”是一样的。

6.发音原则

在声学中,声音的高低(如点名Do、Re、Mi、Fa……)是指与物体振动的频率。当我们拿一个简单的物体来定音高时(比如竹筒或丝弦),它的频率和它的长度成反比。如果物体的材质固定,长度越长,声音越低。

另外,当长度减少到一半时,频率会增加一倍;长度增加一倍,频率就变成原来的一半。我们把这个特殊的比例,也就是2的倍数,定义为彼此的“八度”。所以“三点损失”(原长度的2/3)和“三点增益”(原长度的4/3)是一个八度的关系(4/3是2/3的两倍)。由此,我们可以从9981的长度出发,试着计算“三点盈亏”得到的长度,得到十二定律:

黄:81;

林(黄忠损):81 * 2/3 = 54;

泰簇(源自林忠第三益):54 * 4/3 = 72;

路楠(来自第三次输球的tai cluster):72 * 2/3 = 48;

古曦(来自路楠三分一):48 * 4/3 = 64;

应(出自古贤三分失):64 * 2/3 = 42.6667;

雀宾(来自仲英伊三):42.6667 * 4/3 = 56.8889;

鲁大(得益于邱斌的三分):56.8889 * 4/3 = 75.8519;

易(被三部分损坏):75.8519 * 2/3 = 50.5679;

剪辑(来自野蛮人的好处):50.5679 * 4/3 = 67.4239;

不出手(剪辑时钟三分丢失导致):67.4239 * 2/3 = 44.9492;

钟路(来自三益不射):44.9492 * 4/3 = 59.9323;

黄钟(黄钟的高八度,被钟路打破):59.9323 * 2/3 = 39.9549。

我们注意到最后一个“黄铃”的长度是39.9546,距离最后一个“黄铃”的长度40.5还有一小段差距,这就是“黄铃无法恢复”的问题。因为2/3或4/3乘以十二次后,最终值达不到原来值的1/2。

另外,如果在规律中不断使用三点盈亏的操作,最后会出现无穷小数,容易导致实际生产中的错误。但在现实中,准确和精确是有其限度的,所以经过十二个三分得失,已经可以形成一个(不完善的)规模循环了。这也是为什么“十二音阶”在中西乐理中都是主流的原因。之后还会有纯法、十二平均法等不同的改进或修正方法。

从上面计算的结果中,我们可以通过比较《史记》和《律法》中的文字来发现抄写错误。宋代沈括的《孟茜笔谈》记载,《法书》中出现“七分”等字,误写成“十分”。所以,黄忠原文中的“八寸七分一”是“八寸十分一,八十一分”是有道理的。以下是古音十二律与史记文字记载的比较列表,并附与西方的“指名误差”和“十二平均律”的计算。

古音十二定律

历史记录

划分损益

历史人物

西方音名

十二音平等律

3.盈亏与12平均律的偏差(%)

黄八寸七分81 81(修正后)C 81-

林五寸十四54 54克54.0610 0.11

簇七寸十二72 72 D 72.1628 0.23

陆四寸十八南48 48一48.1629 0.34

古贤六寸十四64 64 E 64.2898 0.45

时钟应该是四英寸,两分钟,三分之二,36860 . 48868688686

兵是五寸六分之二56.8889 56.6667 F# 57.2757 0.68

陆七寸五分之二75.8519 75.6667 C# 76.4538 0.79

五英寸的三分之二50.5679 50.6667 G# 51.0268 0.90

剪辑六英寸,七分钟又三分之一67.4239 67.3333 D# 68.1126 1.01

没有射门四英寸四分之二三分之二44.9492 44.6667 A# 45.4597 1.12

陆五寸九分之二三59.9323 59.6667 F 60.6814 1.23

7节奏协调

由于一年正好有十二个节气和月份,在古代中国,人们把十二节气与十二月联系在一起。据《礼记》记载。月订单,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是:

孟春月,法太簇;

春中,法中有钟;

在季春月,古曦的法律;

的月亮,鲁在法律上;

仲夏月,法为客;

夏日的月亮,林钟的规律;

秋梦之月,易之法;

中秋月圆,陆;

秋月,法无射;

孟冬之月,钟应于法;

隆冬时节,法正黄;

冬天的月亮,在律鲁。

所谓“法和”,就是“音律对应”,查法就是“吹风”。据说古人将骨灰放入十二法器管中,只要一到某月,相应法器管中的骨灰就会自动飞出。这就是“吹风待气”、“易即七月律”等词的典故。当然,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吹风是没有现实依据的。

值得注意的是,十二定律中最基本的是黄钟,而中国历法中最基本的是有冬至的月份。《月令》中所列的是,黄钟对应的是冬至所在的仲冬月——子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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