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诗经》中婚制和婚俗的研究综述

《诗经》中的爱情诗一度被曲解,近来逐步恢复原貌。

其中的婉转情韵,虽经千载,如今读来仍有感于心,它反映出的当时婚俗与民俗也极具研究价值。一.一夫一妻制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曾经历原始群婚、血族群婚、亚血族婚、对偶婚等形态,后来才正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由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实行,女子离开自己氏族嫁到男方,从夫居住,所生子女由父系计算世系。《周官》记载:“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

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

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这种活动很可能是从群婚制到对偶婚制的过渡形态遗留。至今苗族仍有“游方”等类似社交活动。

从《诗经》中可以看出,一夫一妻制已确立下来。《周南·桃夭》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句子,明显是女子出嫁到男家。

《卫风·氓》中,“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信誓旦旦,不思其反”,从中可看出对爱情的专一已是一种通行的道德观念,并有信誓来坚定专一的爱情。

这种观念只有在父系社会一夫一妻制确立时才可能产生。至于《鄘风·柏舟》中“之死矢靡他”的激烈誓言,就更加动人心魄了。

其《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以及《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

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唐风·羔裘》“岂无他人?维子之故”,无疑是一种与现代极为接近的专一爱情观。

二.婚礼制度周代有一整套婚礼仪式。据《仪礼·士昏礼》规定,媒聘婚有六道程序是为六礼。

包括:(1)纳采。男家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得到女方应允后派使者送上雁为礼物,向女家正式提出缔婚要求。

(2)问名。男方使者问女子生母之名,以分嫡庶,并问女子名字、排行、出生年月,以用占卜。

(3)纳吉。男方占卜,获吉兆后派人带着雁到女家报喜,行纳吉礼后,婚约正式确定,凶兆则无须纳吉。

(4)纳征。亦称纳成,向女方送聘礼。

(5)请期。男方占卜选好结婚吉日后,征求女方同意。

(6)亲迎。到婚期,新郎乘黑漆车亲往女家迎娶。

这种制度在《诗经》中有所反映。《卫风·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即体现了占卜和迎娶。《豳风·东山》“之子于归,皇驳其马。

亲结其缡,九十其仪”,回忆新婚的景况。《郑风·将仲子》“父母之言,亦可畏也”,描写了情人订婚后,女子仍怕人言可畏。

《诗经》中还有对媒的描写。如《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周代的六礼与男女双方家族的关系密切,要有双方父母、媒人等一系列手续。

但这并不等同于后世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关于这一点在以下还有叙述。三.婚年与婚时《周官》记:“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越语》勾践法令则规定男二十娶,女十七嫁。一般认为,男三十、女二十是极限,不可超过,可以嫁娶之年则为男十六、女十四。

战乱过后需要多增人口时,婚年就早,过期不嫁娶还要受处罚。再来看《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

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摽有梅,其实三兮。

求我庶士,迨其今兮。摽有梅,顷筐塈之。

求我庶士,迨其谓之。”女子心情如此迫切,不能简单地以“有女怀春”(《召南·野有死麕》)来概括之了。

关于婚时也有规定。《荀子·大略》:“霜降逆女,冰泮杀止。”

古代农民冬则居邑,春则居野。田牧之世,分散尤甚。

故嫁娶必始秋末。迄春初,雁来而以为礼,燕来则祀高媒,皆可见嫁娶之时节。

《媒氏》:“仲春奔者不禁,盖以时过而犹不克昏,则必乏于财,故许其杀礼。”(吕思勉《先秦史》)《卫风·氓》中诗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女主人公提出的婚期正是秋天。在六礼中,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都要以雁为礼物,有说是取雁南往北来顺乎阴阳,象征阴阳和顺,也有说象征爱情忠贞。

但我认为其初始来源还是与季节有关,以雁为礼则限制了婚礼的季节。正如吕思勉先生分析,秋末至春初是农闲时节,又因收成而有余财办婚礼。

可见礼制不是凭空规定,而是与当时社会情况相适应的。(罡风案:由此想到《史记·礼书》中司马迁所概括的“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其实礼并不是现代人所臆断的“形式主义”,礼有着更深刻的内涵。)

这里补充一句,由古籍“奔者不禁”、“令会男女”的记载看,当时男女交际较自由,《诗经》中大量的情诗证实了这一点。从《王风·大车》“岂不尔思,畏子不奔”也可看出当时青年状况之一斑。

当时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后世礼教压制下的情况及今人的想象是不同的,子女也有一定自主权。繁复的婚礼意义在为当事男女作公证,确认将来的子女、财产分配等问题,是对双方的保护,无疑具有社会进步意义。

这与后人臆想的是大相径庭的。 婚,古写作昏。

婚礼都是在黄昏进行的。《唐风·绸缪》“三星在天”,可见婚礼在晚上举行。

有意见认为《陈风·东门之杨》是写男女在城外相会,实际应是写新婚。“昏以为。

2.有关诗经中的文化知识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

爱而不见,搔首踟蹰①。(一章)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

彤管有炜,说怿女美②。(二章)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

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③。(三章) ①毛传:“姝,美色也。

俟,待也。”朱熹曰:“静者,闲雅之意。

城隅,幽僻之处。不见者,期而不至也。

”马瑞辰曰:“《说文》:‘隅,陬也。’《广雅》:‘陬,角。

’是城隅即城角也。”“诗人盖设为与女相约之词。”

按城角较城垣高且厚,故其下僻静,宜为期会之所也。 ②娈,毛传曰“美色”;炜,“赤貌”。

③毛传:“荑,茅之始生也。”郑笺:“洵,信也:茅,絮白之物也。

”朱熹曰:“牧,外野也。归,亦贻也。”

“言静女又赠我以荑,而其荑亦美且异,然非此荑之为美也,特以美人之所赠,故其物亦美耳。” 《静女》是一首很美的诗,意思并不深,却最有风人之致。

但是因为诗里有了城隅,有了彤管,解诗者便附会出后宫,牵缠出女史,引申出许多与诗毫不相干的故事。 如果把历来解释《静女》的意见裒为一编,题作“《静女》外传”,或者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序称:“《静女》,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

朱熹反序,曰:“此淫奔期会之诗也。”吕祖谦遵序,曰:“此诗刺卫君无道,夫人无德,故述古贤君贤妃之相与。”

林岜的说法则颇含幽默:“自其邪者而观之,则此诗皆相悦慕之辞也。 自其正者而观之,则此诗乃礼法之意也。”

明人韦调鼎说:“此民间男女相赠之辞。序以为刺时,欧阳公谓当时之人皆可刺,于本文尚有间矣。

毛郑泥‘静’字,又不解‘彤管’之意,强附为宫壶女史之说。张横渠、吕东莱又曲为之解,皆以辞害意矣。

郑、卫男女相谑之诗颇多,而拘拘指为刺其君上,何异痴人说梦也。 ”比后来清人的许多说法倒还明白得多。

关于《静女》的纷争一直持续着,“彤管”的文章且越做越大。不过借用清人蒋绍宗的所谓“读诗知柄”,则可以认为《静女》之“诗柄”不在“贻我彤管”,却在“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诗写男女之情,自无疑义,却不必牵扯“女史”,也不必指为“民间”。 后世所谓的“民间”与先秦之“民间”并非一个概念,或者干脆说,先秦尚不存在后世所说的那样一个“民间”。

“曰‘静女’者,亦其人私相爱慕之辞耳”(刘始兴),适如《召南·野有死庸》之称“吉士”。“爱而不见”之“爱”,或援三家诗,以为是“荽”的假借字,即训作“隐蔽”,但诗中似乎没有这样的曲折。

《小雅·隰桑》“心乎爱矣,暇不谓矣”,可以为此句作注。焦琳曰:“下云‘不见’,为待之尤久,而下二章追数从前之事,为更久更久。”

“待之久而不至,爰想其相约之时也。”“彤管既静女所贻,则贻之之时,必有其言语,必有其笑貌,此亦明明易知者耳,然则此章所谓‘美’,即所谓‘娈’也,即贻彤管时之言语笑貌之情态也。

”“待之久而不至,又想其最初始见相与通情之事也,当日游行郊外,适见伊人,在己尚未敢轻狂,在彼若早已会意,茅荑俯拾,于以将之,甚非始念之所敢望者,而竟如愿以相偿,故曰‘洵美且异’也,今茅荑虽枯,不忍弃置,悦怿女美,彤管同珍,夫岂真荑之为美哉,以美人之贻,自有以异于他荑耳。 ”这一番串讲,虽稍稍嫌它把诗作成了“传奇”,毕竟不乖情理。

而马瑞辰以为诗乃“设为与女相约之词”,也是一个很不错的意见。其实实中见虚不妨说是《风》诗中情爱之什的一个十分显明的特色,它因此一面是质实,一面又是空灵。

李商隐诗“微生尽恋人间乐,只有襄王在梦中”,此间原有一个非常美丽的意思,不过若化用其意,那么正好可以说,《诗》总是有本领把微生的人间乐,全作得一如襄王之梦中。 说它是臻于生活与艺术的统一,那是后人总结出来的理论,而在当时,恐怕只是诗情的流泻。

惟其如此,才更觉得这平朴与自然达到的完美,真是不可企及。

3.诗经·郑风·溱洧》讲了上古时代什么文化习俗

《郑风·溱洧》就是以郑国三月上旬的巳日祭土地神”春社”为背景,为我们描绘了郑地”上巳节”赠花草定情、男女相会、临水祓禊求子的风俗及其背后表达的文化内涵。

本文首先即针对“郑风诗说”加以平议,在多角度的分析下,证明此项说法的偏颇;之后以此为前提,进一步探讨郑国的地域背景,其开放性对《郑风》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透过作品本身的直观,呈现出歌舞欢会,谑词示爱,直言呼告,赞誉赠答等率直情感,极其自然活泼,有异于其他国风,而此一风格反映在文化意涵上,正是女性自我意识的提升及历史精神的变迁。【原文】《郑风·溱洧》溱与洧,方涣涣兮。

士与女,方秉蕳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

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溱与洧,浏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矣。

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

维士与女,伊其将谑,赠之以勺药。 【讲义】:和韩国、日本的朋友相处,彼此之间,总免不了要夸耀自己民族的文化优越性,时常说到的是本国国民的情商与浪漫。

韩国的朋友说,每年的初雪,情人之间,无论相隔多远,都要相聚赏雪的,皑皑白雪是纯真情感的最好印证。日本的朋友总是说到樱花节,每年樱花盛开的时候,大公司都放假,男男女女聚到樱花树下,载歌载舞,很多美丽的爱情故事便在这样的季节里悄然生长。

山河不惊,岁月静好,是东方民族温馨的迷梦。我自然无颜对韩、日朋友吹嘘我今日之国民如何如何,但我正告韩、日朋友:这样的情人节,在我们的先人那里也是有的。

对于物候的敏感,以及潜在的天人合一的群体意识,是东方民族共有的特征。与渊源古老的民间习俗相关的篇章,以郑,卫,陈三个地区为典型,其中,又因郑国的社会背景开放(如上章所言),内容也最为活泼生动。

细究《郑风》诗篇,多以男女情爱为主题,其中又以女恋男之情诗为最多,呈现出多种的情感样貌,主要可分为歌舞欢会,谑词示爱,直言呼告,赞誉赠答等四种类型,内容及风格独树一格,读来深深打动人心。 古代的劳动人民自春天到夏历十月为农忙时期,冬天至初春为农闲家居时期,因此,人民的生活节奏在一年十二个月之中,野外生活约占八个月,家庭生活约占四个月,而许多活动,风俗习惯以致凝固为一种典礼,节日,也都由此形成。

在郑国的社会风俗中,上巳节(三月初三)便为一非常重要的节日,《太平御览》引《韩诗章句》云:“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日,于两水上招魂续魄,祓除不祥。故诗人愿与所悦者俱往观也。”

古老的民俗节日,是青年男女能够无拘无束的游玩的时刻,更是他们播种爱情,选择理想伴侣的好机会。上巳节男女欢会的婚俗大多配合社神祭典和临水祓禊来进行。

高禖神为管理结婚与生子的女神,亦即“大母之神”,在最早时期,是各个部族于母系社会期间所想象的“第一位”女祖;古人认为水是至洁之物,一切疾病可以用水洗掉,因而产生洗涤之俗,此外,由于殷神简狄“行浴”生子的传说,祓禊也含有“求子”之义。《周礼·媒氏》中云:“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奔者不禁。”

在春社活动中,人们可以自由择配,甚至媾合,此即管子所说的“合独”,而这种情感的自由解放,充满欢欣喜乐的春日仪式,原来是振奋心魂的仪礼,招魂续魄,希望求得新生的力量。 上巳求子,恋爱风俗还可以在少数民族中得到印证,刘锡藩《岭表纪蛮》中说:“广西凤山县山乡的少数民族,其青年男女,各于正,二,三月之子日,于一定之地点,分为两队,各持红绿色带结成之圆球,互相接抛,……即为配偶。”

其中,“巳”即“子”,在甲骨文及金文中已得到证实,因此三月的子日即为上巳节,其接抛圆球以配对的习俗,正是上巳恋爱的延续;此外,上巳狂欢的风俗在古希腊是祭酒神的狂欢节,在近代日本的很多村落,及现代南太平洋的许多岛屿上,也都曾经或仍然普遍存在着。在《郑风》中,《溱洧》所描写的图景正反映了郑国欢度上巳的民间风情: 溱与洧,方涣涣兮。

士与女,方秉蕑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

且往观乎! 洧之外,洵吁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溱与洧,浏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矣。

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 洧之外,洵吁以乐。

维士与女,伊其将谑,赠之以勺药。 中国同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将春天认定为体现宇宙万物的生命力量的季节,即使是重典的周礼意义上的婚姻结合,一般也选择于春天进行,而民间的男女欢俗也正像春天盛开的鲜花,在两性关系的缔结上获得实现。

由于有这种对春天的认同,风俗获得了一种理念上的保障,婚恋行为具有了自由的内涵。而当时郑卫等地,男女在野外自由结合乃是一种风俗,并非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因此无论男邀女,女邀男,都是自然而大方,绝不会引起莫名的惊讶。

全诗写来极富层次,先写地点,次写景物,再写对话,最后写人物的动作,从而把一群青年男女节日游乐的情景和盘托出,其中姑娘直率天真的话语,更烘托盛会欢乐的气氛,也透露出纯朴率真的情谊;在文章的结构上,通过环境的渲染,将对话穿插到叙事写景之间,使场面活跃,富情节。

4.《诗经》中宴飨诗代表作是哪一篇

《诗经》中宴飨诗代表作有:《小雅·鹿鸣》、《伐木》、《鱼丽》、《南有嘉鱼》、《蓼萧》、《湛露》、《彤弓》、《菁菁者莪》、《頍弁》、《鱼藻》、《宾之初筵》、《瓠叶》、以及《大雅·行苇》等

《诗经》中的宴饮诗又称为燕飨诗,一般是指那些专写君臣、亲朋欢聚宴享的诗歌。《小雅·鹿鸣》、《伐木》、《鱼丽》、《南有嘉鱼》、《蓼萧》、《湛露》、《彤弓》、《菁菁者莪》、《頍弁》、《鱼藻》、《宾之初筵》、《瓠叶》、以及《大雅·行苇》等均属这一类。在数量上少于《诗经》中的情诗、怨刺诗,与祭祀诗相近,而多于史诗、农事诗、歌战争诗。若从性质上看,它与我国古代文化的发展密切相关,具有重要的思想文化意义,完全可以与上述诸诗并列,成为“三百篇”中的十分重要的一类。

所谓礼乐文化是萌芽于原始社会,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至西周而成熟的一种系统性的文化形态,它包括建立在奴隶制等级制基础上的精神文化(包括哲学、政治、法律)和文化价值系统(包括伦理道德、艺术、行为方式)这样相互联系的两个层面,其核心则是礼乐,尤其是礼。礼最初只是氏族社会成员在生产、生活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为大家所共同遵守的一些行为习惯和规范。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极端低下和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范围的极端狭隘,以及由此而决定的人们认识能力的局限,使得原始宗教得以产生并成为主宰人们内心世界的唯一的精神力量,因而宗教祭祀中的种种节仪和习惯对于礼的形成也就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说文》云:“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行礼之器。”据王国维解释:“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观堂集林卷六·释礼》)这说明最初事神的节仪和规范是礼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奴隶制的国家产生以后,奴隶主贵族在统治国家的过程中,逐渐积累了政治经验。西周初年,处于巩固统治的需要,奴隶主贵族运用这些经验对于来源于原始社会的宗教节仪、行为习惯和规范加以改造和发展,使之制度化、条理化,成为维护奴隶制的重要制度和思想准则。这就是所谓的“周礼”。具体说来,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奴隶制度的等级制和分封世袭制度。二、以奴隶主的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奴隶主贵族阶级根据这种制度调节其内部关系,维护内部团结,并根据宗族的亲疏关系进行权力和财产的再分配。三、体现上述两种制度的各种节仪和行为规范,如冠、婚、丧、祭、燕、射、朝、聘等,通过这些节文以明“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下及黎庶车舆、衣服、宫室、饮食、嫁、娶、丧、祭之分”(《史记·礼书》),可以看出,礼的节文范围很广,社会和个人中的一切无不囊括。

宴饮与礼乐之间的特殊关系从本质上决定了宴饮诗的性质及其与礼乐之间的内在联系,因而也决定了宴饮诗比起《诗经》中的婚礼诗、丧礼诗和风俗诗等,更能全面而突出地反映出礼乐文化精神风貌。

5.关于诗经中的婚恋诗

《诗经》是我国五千年文化长河中伟大的作品。

《诗经》韵律和谐,优美质朴,内容丰富多采,对于当时社会的各方面都有十分深刻的反映。譬如社会的不合理,民间普遍的疾苦,人民对于虐政的讽刺等等。

其中婚恋诗占有一定的比例。朱熹在《诗集传》中写道:“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

男女言情,在《诗经》中占了1/3。” 古人为什么把爱情、婚姻当作头等大事呢?因为在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每一个家庭都倚靠夫妻来战胜灾害,希望家庭和睦。

娶妻是头等大事,妻子的内在素质决定了家庭的未来。 早期的《诗经》中描写初恋的爱情诗,其风格简明而朴素,大都描写男女从爱慕一直到幽会以及互赠信物的故事。

这时的感情是纯洁的,充满幻想的,甚至是无拘无束的,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制度的自由以及人们朴素的爱情观。 关关睢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芒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这是《诗经》的第一篇《周南·关睢》,它描绘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在河边采择药菜,引起了一个男子的深深爱慕。

作者采用了比兴的手法:在清浅的河上,看到水鸟雌雄依偎,希望有佳偶。由水鸟兴起求淑女的愿望。

所谓比兴,并非诗人直接采取的亲耳所闻,亲眼所见。乃是采取诗意化的情景,作为思乡感情的媒界,由此产生联想,与主题合拍,使之典型化。

诗中设想男子找到了梦寐以求的理想对象,用琴瑟和她联系感情,用钟鼓使她快乐。体现了淳朴而又高尚的情操。

另外一首《邶风·静女》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

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

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

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一共三章,每章四句,用“直陈其事”的写法,描写一对青年约期幽会的生动情景。

全篇都出自男子的口吻。描写了静女与情人相见并送情人以信物的爱情诗。

第一章写小伙子赴约等待对方时的急切心情。第二章写情人相见后馈赠信物,以加深感情。

第三写静女赠送嫩草和男青年内心的喜悦。《静女》诗虽短,但格调明朗欢快,静女的顽皮、活泼,男青年的忠厚淳朴,他对静女所持的炽热情感,在这首优美的诗歌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还有一首《秦风·蒹葭》也是一首男慕于女的情歌。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凄凄,白露未日希。 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这首诗与上两首在内容上有所不同。前两首诗中男女主人公感情是热情奔放的。

而在这首却给我们呈现出一对多情、矜持的情人形象。“以手去接之,以身融之,”“惆怅距离”,营造了一个可望而不可及却又心往驰之的精神境界,令诗意境明丽清幽,具有朦胧美,弥漫着淡淡的怅惘。

可设想伊人所在地方是一条清澈的河流。另一边,一名男子“溯洄从之”,逆流而上,顺流而下去追寻,期待可以到达其身边。

可是道路太长,三面环水,伊人宛在水中央,隔水相望,不能促膝谈心。从而产生了幻像,一幅水面美人图。

在波平如镜的水面上,美人在思恋者幻觉中,好象披上了一层镜花水月的轻纱,又仿佛一亭亭玉立的新荷含苞欲放。面对这样一幅图,你别无他想,只为诗中那位多情而又矜持,执着坚贞的爱情观所感动,发出由衷的赞赏之情,姚际恒在《诗经通论》中道:“在水之湄”,此一句已重扣“溯游从之”。

于是,在前加一“宛”字,遂觉点睛入神之笔,可以说,此篇最得风人深致。结构上也很有特色,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写道:“其实首章巳成绝唱,古人作诗多一意化为三叠,所谓一唱三从,佳者多有余音。”

当然,古代的婚恋也有其自身的缺陷和不足(比如在婚姻道德等方面),直接产生的流弊就是大量弃妇诗的出现。如《邺风·柏舟》,《邺风·日月》,《邺风·谷风》,《卫风·氓》,《小雅·我行其野》,《小雅·白华》等篇都是《诗经》中的弃妇诗。

我们来看一下《氓》这首诗: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乘彼危垣,以望复关。

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

吁嗟鸠兮,无食桑葚!吁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

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口至其笑矣。

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

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这是一篇充满悲愤控诉的弃妇自白的叙事诗。诗的层次,全按事态发展的经过安排: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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