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

太久以来,我们的内心都偏向于理性,也就是狭义的理性而不是广义的理性。结果是良心还是良心,公平还是正义,创意还是大爱都被忽略了。

著名作家梁在中央电视台讲述了一段经历:他在美国的时候,有一次要过马路。红灯亮了,但是左右两边都没有车。旁边一位老太太按规定停车,静静等待绿灯。

他问老太太:“现在没有车了,为什么不走着去呢?”老人回答:“也许,在我们后面的房子里,会有一个孩子在看街景。如果他看到我们走过,以后也像我们一样过马路,说不定会出事。”

这个回答听起来有点出乎意料。我们这里通常的思维方式是:要不要打破常规?首先是看对你有没有好处。如果是,你看到自己没有危险,能抓住时间,就会“忘记”规则。其次,就是看你会不会被发现。如果你看到红灯却看不到警察,并且相信这里没有隐藏的监视器,你就会“大胆地往前走”。

当这种心理状态变得“正常”时,连基本的是非都会颠倒过来。例如,关于梁的经历还有一个故事:他回国后,有一次在一个十字路口等红灯,但两边都没有车。后面的车一辆接一辆地“奋勇”闯红灯,绕过他就冲着他喊:“有问题!”

——交通状况是中国社会状况的一个缩影。前几天《检察日报》报道,一名保洁员收了几千块钱上交后,因为交不起孩子的学费,向亲戚朋友借钱。那些曾经真心答应帮忙的亲戚朋友,全都翻脸,认为再借钱是“不对”的!

就像在一个到处都是垃圾的地方,很难坚持不扔垃圾。在一个良好行为被视为“不正常”的环境中,也很难坚持不同于“普通人”的良好行为。

要把整个国家变成一个让人不忍扔垃圾的地方,就要净化全民的道德“环境”。一方面,道德的最低要求要与法律相衔接(比如在一些西方国家,“免于毁灭”是违法的);另一方面,道德的最高境界与信仰有关(传统文明中基本如此,但在现代,宗教“实践”只是自愿的)。

一方面,净化道德环境,需要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这种法治原则的确立需要政治体制的改革。所以可以说,中国精神的重建,关键在于政治改革,基础在于人心的提升。

另一方面,道德环境的提升不仅需要法律制度的支持,更需要精神信仰的引导。依靠“他律”的法律还是需要某种信仰(内心对法律原则的服从),尤其是依靠“自律”的道德。由于人们的自我约束往往较弱,在传统习俗衰落、法治观念淡薄的条件下,必然会出现“人心只在危”的局面。

太久以来,我们的内心都偏向于理性,也就是狭义的理性而不是广义的理性。这种被国人视为“正常”的原因,有三个特点:

第一,仅从感官或直接经验来看——所以不考虑看不见的东西(“你身后的房子里可能有个小孩”,“看不见的警察或监视器”等等肯定不考虑)。

第二,只从眼前或者短期计算——所以不考虑长远的事情(“那个孩子以后可能会出事”、“闯红灯会增加交通混乱,最终影响自己的速度和安全”等等,当然不会考虑)。

第三,只从自己或小我的利益出发——所以我们不考虑他人或整体的利益,更不考虑自己与社会、自然、整个世界的关系(所以“那孩子与我无关”、“交通乱象不在我控制范围内”的心态才是真正的思维基础)。

这是无数人随时在抱怨和卷入的道德腐败的根源——偏袒狭隘的理性而忽视良心、公平或正义、创造力或广泛的爱。

就清洁工而言,我想她不会缺少被亲友视为“正常”唯一标准的“理智”,但她并没有忽视“正常”人不能缺少的良心,因为她信奉一个很实在的道理:一个人不应该拿别人的东西。

就梁或者他开车的朋友而言,我想他当然知道这次闯红灯的利弊。但是,他虽然受到了侮辱,却没有动,因为他相信遵守这个规则有利于大家的长期效率和安全,所以这是正义的。

就美国老太太来说,后面楼里有没有小孩,小孩会不会看到她闯红灯,以后会不会出事,都是未知数。但她认为因果法则(佛教称之为“因果报应”)要求我们避免种下任何可能的恶因,博爱原则(基督教称之为“爱邻”)要求我们关心每个人的生存。

这些人性所不可或缺的,当今社会所急需的良知,正义,爱,只是超越了直接的经验,短期的算计,私利。它们涉及与他人、社会、自然和整个世界的关系,涉及大我、超越和永恒。所以,他们最强的保障就是超越狭隘和理性的信仰!

中国人自古就相信有天堂。天作为信仰的对象,是殷代最流行的神或帝的通称,周代最流行的帝或天,历代最流行的天或义。

对于这个概念,我们可以梳理历史,批判讨论,自由选择。但是,如果考虑到先贤们“人生而有之,物有其规”的信念,已经涉及到人与他人、社会、世界及其本源的关系,古代所谓“正义”对“良知”的引导,以及今人看到的“不可能”与“无法无天”的联系,结论只能是:

信仰的超验对象可以有不同的名称,但信仰的精神状态决定了文明的兴衰和民族的兴衰。

最近遇到一个年近半百的北京人。看到云南偏远乡村的孩子没有小学,他毅然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美国,一个人去上学。在没有电话、自来水、邮递员的地方,他克服种种艰难险阻,用自己微薄的积蓄盖起了自己的校舍,给学生买鞋,给村民修水渠…

这一切,除了在那个没有路的偏僻乡村,都是未知的,因为他不想自己去传播。我觉得没有任何世俗的名利和算计能给他这么大的力量,除了信仰。

我想这个人已经回答了我们,人类的历史已经回答了我们,当代的生活已经回答了我们——我们为什么需要信仰?

太久以来,我们的内心都偏向于理性,也就是狭义的理性而不是广义的理性。结果是良心还是良心,公平还是正义,创意还是大爱都被忽略了。

著名作家梁在中央电视台讲述了一段经历:他在美国的时候,有一次要过马路。红灯亮了,但是左右两边都没有车。旁边一位老太太按规定停车,静静等待绿灯。

他问老太太:“现在没有车了,为什么不走着去呢?”老人回答:“也许,在我们后面的房子里,会有一个孩子在看街景。如果他看到我们走过,以后也像我们一样过马路,说不定会出事。”

这个回答听起来有点出乎意料。我们这里通常的思维方式是:要不要打破常规?首先是看对你有没有好处。如果是,你看到自己没有危险,能抓住时间,就会“忘记”规则。其次,就是看你会不会被发现。如果你看到红灯却看不到警察,并且相信这里没有隐藏的监视器,你就会“大胆地往前走”。

当这种心理状态变得“正常”时,连基本的是非都会颠倒过来。例如,关于梁的经历还有一个故事:他回国后,有一次在一个十字路口等红灯,但两边都没有车。后面的车一辆接一辆地“奋勇”闯红灯,绕过他就冲着他喊:“有问题!”

——交通状况是中国社会状况的一个缩影。前几天《检察日报》报道,一名保洁员收了几千块钱上交后,因为交不起孩子的学费,向亲戚朋友借钱。那些曾经真心答应帮忙的亲戚朋友,全都翻脸,认为再借钱是“不对”的!

就像在一个到处都是垃圾的地方,很难坚持不扔垃圾。在一个良好行为被视为“不正常”的环境中,也很难坚持不同于“普通人”的良好行为。

要把整个国家变成一个让人不忍扔垃圾的地方,就要净化全民的道德“环境”。一方面,道德的最低要求要与法律相衔接(比如在一些西方国家,“免于毁灭”是违法的);另一方面,道德的最高境界与信仰有关(传统文明中基本如此,但在现代,宗教“实践”只是自愿的)。

一方面,净化道德环境,需要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这种法治原则的确立需要政治体制的改革。所以可以说,中国精神的重建,关键在于政治改革,基础在于人心的提升。

另一方面,道德环境的提升不仅需要法律制度的支持,更需要精神信仰的引导。依靠“他律”的法律还是需要某种信仰(内心对法律原则的服从),尤其是依靠“自律”的道德。由于人们的自我约束往往较弱,在传统习俗衰落、法治观念淡薄的条件下,必然会出现“人心只在危”的局面。

太久以来,我们的内心都偏向于理性,也就是狭义的理性而不是广义的理性。这种被国人视为“正常”的原因,有三个特点:

第一,仅从感官或直接经验来看——所以不考虑看不见的东西(“你身后的房子里可能有个小孩”,“看不见的警察或监视器”等等肯定不考虑)。

第二,只从眼前或者短期计算——所以不考虑长远的事情(“那个孩子以后可能会出事”、“闯红灯会增加交通混乱,最终影响自己的速度和安全”等等,当然不会考虑)。

第三,只从自己或小我的利益出发——所以我们不考虑他人或整体的利益,更不考虑自己与社会、自然、整个世界的关系(所以“那孩子与我无关”、“交通乱象不在我控制范围内”的心态才是真正的思维基础)。

这是无数人随时在抱怨和卷入的道德腐败的根源——偏袒狭隘的理性而忽视良心、公平或正义、创造力或广泛的爱。

就清洁工而言,我想她不会缺少被亲友视为“正常”唯一标准的“理智”,但她并没有忽视“正常”人不能缺少的良心,因为她信奉一个很实在的道理:一个人不应该拿别人的东西。

就梁或者他开车的朋友而言,我想他当然知道这次闯红灯的利弊。但是,他虽然受到了侮辱,却没有动,因为他相信遵守这个规则有利于大家的长期效率和安全,所以这是正义的。

就美国老太太来说,后面楼里有没有小孩,小孩会不会看到她闯红灯,以后会不会出事,都是未知数。但她认为因果法则(佛教称之为“因果报应”)要求我们避免种下任何可能的恶因,博爱原则(基督教称之为“爱邻”)要求我们关心每个人的生存。

这些人性所不可或缺的,当今社会所急需的良知,正义,爱,只是超越了直接的经验,短期的算计,私利。它们涉及与他人、社会、自然和整个世界的关系,涉及大我、超越和永恒。所以,他们最强的保障就是超越狭隘和理性的信仰!

中国人自古就相信有天堂。天作为信仰的对象,是殷代最流行的神或帝的通称,周代最流行的帝或天,历代最流行的天或义。

对于这个概念,我们可以梳理历史,批判讨论,自由选择。但是,如果考虑到先贤们“人生而有之,物有其规”的信念,已经涉及到人与他人、社会、世界及其本源的关系,古代所谓“正义”对“良知”的引导,以及今人看到的“不可能”与“无法无天”的联系,结论只能是:

信仰的超验对象可以有不同的名称,但信仰的精神状态决定了文明的兴衰和民族的兴衰。

最近遇到一个年近半百的北京人。看到云南偏远乡村的孩子没有小学,他毅然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美国,一个人去上学。在没有电话、自来水、邮递员的地方,他克服种种艰难险阻,用自己微薄的积蓄盖起了自己的校舍,给学生买鞋,给村民修水渠…

这一切,除了在那个没有路的偏僻乡村,都是未知的,因为他不想自己去传播。我觉得没有任何世俗的名利和算计能给他这么大的力量,除了信仰。

我想这个人已经回答了我们,人类的历史已经回答了我们,当代的生活已经回答了我们——我们为什么需要信仰?

发表评论

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