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评价胡适“作诗如作文”的诗歌主张及其文学史意义
要: 胡适”作诗如作文”的提法与其白话诗实验必须作为一个具体的思想求索过程来理解。
为了寻求新的变革可能,胡适自觉地与传统认知观念、文化心理进行离向,”作诗如作文”看似不经之论,其内蕴的语言意识最终却促成了文学革命的理论蜕变。胡适在白话诗探索过程中有意坚持对”语言主动性”的强调,尽力协调好各种新语素在诗体内的相生关系,探索白话语态可能产生的诗体审美效应。
这样一种意识贯入与实验主义相结合的实践路径使其绕开了先前别人改革的误区,使得中国诗歌终于驶出了传统的航道。
2. 胡适关于新诗的六点主张是哪六点
第一,说话要明白清楚;第二,用材料要有剪裁;第三,意境要平实。
胡适自己解释说“我自己总觉得‘平实’、‘含蓄’、‘淡远’的境界是最禁得起咀嚼欣赏的。‘平实’只是说平平常常的老实话‘含蓄’只是说话留一点余味‘淡远’只是不说过火的话,不说‘浓的化不开’的话,只疏疏淡淡的画几笔。”
胡适的这些关于新诗的思想主张颇能反映出他个人的审美趣味和早期白话新诗的发展轨迹。打破诗文界限的努力,一直贯穿了胡适的新诗言论及实践,无论是以平白、朴素的口语代替“风花雪月、娥眉、银汉”等所谓“诗之文字”,还是在诗中包容说理、叙事等因素,对一般“诗美”规范的反动,的确为早期新诗带来了清新的活力和历史包容力,并成为新诗人们普遍分享的倾向,以致在后人看来,“非诗化”已成为以《尝试集》为代表的早期新诗的基本特征。
而胡适的“诗体大解放”论及其白话诗主张,更是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并对后来的新诗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3. 简评胡适”作诗如作文”的主张及其文学史意义
胡适等先驱大胆提出“作诗如作文”,彻底打破中国古典诗歌的形式规范,创立自由体的白话诗,即“新诗”,使之成为二十世纪中国汉语诗歌的主流形式,在体式上与中国古典诗歌实现了全面的断裂,开始了中国新诗自己的发展历程。
胡适”作诗如作文”的提法与其白话诗实验必须作为一个具体的思想求索过程来理解。为了寻求新的变革可能,胡适自觉地与传统认知观念、文化心理进行离向,”作诗如作文”看似不经之论,其内蕴的语言意识最终却促成了文学革命的理论蜕变。胡适在白话诗探索过程中有意坚持对”语言主动性”的强调,尽力协调好各种新语素在诗体内的相生关系,探索白话语态可能产生的诗体审美效应。这样一种意识贯入与实验主义相结合的实践路径使其绕开了先前别人改革的误区,使得中国诗歌终于驶出了传统的航道。
4. 胡适的新诗理论观点是什么
胡适(1891年12月17日-1962年2月24日),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笔名胡适,字适之。著名思想家、哲学家。[1] 徽州绩溪人,以倡导“白话文、领导新文化运动闻名于世。”
幼年就读于家乡私塾,19岁考取庚子赔款官费生,留学美国,师从哲学家约翰·杜威,1917年夏回国,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1918年加入《新青年》编辑部,大力提倡白话文,宣扬个性解放、思想自由,与陈独秀同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他的文章从创作理论的角度阐述新旧文学的区别,提倡新文学创作,翻译法国都德、莫泊桑、挪威易卜生的部分作品,又率先从事白话文学的创作。他于1917年发表的白话诗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批新诗。胡适信奉实验主义哲学。“五四运动”后,同李大钊、陈独秀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分道扬镳,由“问题与主义之争”开其端,倡导改良,从此改变了他“20年不谈政治;20年不干政治”的态度。他于1920年代办《努力周报》,1930年代办《独立评论》,1940年代办“独立时论社”。1938~1942年出任国民政府驻美大使。1946~1948年任北京大学校长。1949年去美国。1952年返台湾任中央研究院院长。1962年在台北病逝。
胡适一生的学术活动主要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红学几个方面,主要著作有《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尝试集》、《白话文学史》(上)和《胡适文存》(四集)等。他在学术上影响最大的是提倡“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治学方法。
5. 胡适在解放诗体方面的主张及其文学史意义
“诗体大解放”是胡适在其《尝试集》的自序中提出的理论主张,他认为若要做真正的白话诗,若要充分采用白话的字,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自然音节,非做长短不一的白话诗不可,诗体大解放就是把从前一切束缚自由的枷锁镣铐,全都打破。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样方才可有真正白话诗,方才可以表现白话的文学可能性。
胡适及初期白话诗人继承了“诗界革命”师法欧美、以文为诗、以议论为诗的文学思想遗产,然而更重要的是革新:彻底打破中国古典诗歌的形式规范,创立自由体的白话诗。由此,自由体的白话诗(亦即新诗)成为20世纪中国汉语诗歌的主流样式,在体式上与中国古典诗歌实现全面的断裂。胡适等白话诗人因之被与梁启超、黄遵宪等诗人区别开来,而成为20世纪中国诗歌王国的开创者。
6. 提出诗歌三美主张的是谁
闻一多的诗歌理论讲究诗的“三美”: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见于《诗的格律》一文。)
音乐美主要是指音节和韵脚的和谐,一行诗中的音节、音尺的排列组合要有规律。 作者在继承我过古典诗词中的“顿”、借鉴西方十四行诗的“音步”的基础上,提出了“音尺”。新格律诗的音乐美,其最重要的表现就是节奏感强。
绘画美主要是指诗的词藻要力求美丽、富有色彩,讲究诗的视觉形象和直观性。
建筑美主要是指从诗的整体外形上看,节与节之间要匀称,行与行之间要均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