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劳动者、企业HR、企业负责人都分不清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把两者混为一谈。劳动者简单地认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是“黑心中介”;用工单位认为,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就可以不买社保,转移劳动风险,为所欲为。

真实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真的是这样吗?

为什么这么多企业宁愿额外支付一笔钱给外包公司也要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这种用工形式?

劳动者眼里: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是“黑心中介”、“临时工”、“背锅侠”的代名词。

两个根本原因:

1、早些年管理不规范,一些黑中介、素质低下的从业者给这一职业造成了负面的影响,这种印象让大家“深入人心”,但随着现在监管越来越严格,这种现象已经很少发生了。

2、一些上了新闻的公众事件,最后官方解释通常是,该员工不是我司员工,是某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我司工作的。久而久之,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好像“臭名远扬了”。

用工单位眼里: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是不买社保、转移劳动风险的手段。

产生这一认知的主要原因是企业HR、老板不专业,没有搞懂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听信外包公司销售人员的误导。我亲眼见过、亲耳听到过,多家外包公司的销售人员用可以不买社保,降低用工成本这一优势去和用人单位谈签单,为了签单,外包公司大包大览,无所不能,最后受伤的还是发包方。

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管理权限不同:劳务外包中的劳动者由承包方直接管理,发包方(实际用人单位)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由发包方(实际用人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

3、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用工形式中,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方(实际用人单位)无关,发生劳动风险由外包公司全权负责,和发包方(实际用人单位)无关。劳务派遣员工接受外包公司和发包方(实际用人单位)共同管理,发生劳动风险由外包公司和发包方(实际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具体风险承担比例看双方合同约定。

4、员工比例不同:劳务派遣员工比例不得超过发包方公司总员工数量的10%,劳务外包无此限制。

5、开票名目不同:外包公司开票项目为“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劳务派遣管理费”,其中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可以差额征收,免交增值税。劳务外包是以项目的形式打包给外包公司,外包公司需全额开票。

对于劳动者而言

1、不管是劳务派遣还是劳务外包,企业该遵守的劳动法必须遵守,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这两种用工形式不是法外之地。

2、如果发生劳动仲裁,如果是劳务外包,直接仲裁外包公司,如果是劳务派遣,可同时仲裁劳务外包公司和发包方(实际用人单位)。

3、不管是劳务派遣还是劳务外包,外包公司必须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缴纳社保。否则员工去仲裁,员工***赢。

4、很多外包公司欺负员工不懂,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外包公司是不是就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呢?答案是否,不管外包公司和员工签订的是劳务还是劳动合同,仲裁都会认定为劳动合同。

5、外包公司和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就不存在N,N+1,2N的说法了,很显然,这种说法也是错的,合法解除就是N,没有提前一个月就是N+1,违法解除就是2N。

对于企业而言

1、因为不想给员工缴纳社保而采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是不可取的,因为员工只要仲裁,企业***输掉官司,到时候责任一样不少。

2、用劳务派遣还是劳务外包,要根据公司情况分析,需要公司重度参与管理的,可选用劳务派遣,如:地铁、银行、运营商客服等。不需要公司过度参于员工管理,可以量化数量、质量的,可采用外包,如:快递分拣、工厂生产线等。

3、用人单位和外包公司签的合同要规范,很多合同签的是外包合同,但实际上又是派遣,这种情况发生仲裁时很容易被认定为真派遣,假外包。

4、用人单位要对外包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管,合同上约定派遣员工具体的工资发生时间,如果外包公司跑路,发包方(实际用人单位)一样承担联带责任。大金额的代发工资应办理共管账户。

5、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用工形式可以解决民营企业的员工招聘成本,员工入职、离职风险管理成本,可以解决国企、事业单位的编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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