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了贵族的特权。打破其对法律垄断。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的利益。是平民的胜利。基本上仍是按旧有习惯法制定。维护贵族奴隶主的利益。但对奴隶主私有制。家长制。继承。债务和刑法。诉讼程序等方面都作了规定。限制贵族法官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的权力。反映罗马奴隶制的发展和奴隶主阶级国家的形成过程。

法律条文反映罗马奴隶占有制社会早期的情况。明文规定维护私有制度和奴隶主贵族的权益。保护私有财产。严惩破坏私有权者。债务法规定债权人可以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甚至将其变卖为奴或处死。家庭法给予家长对其家庭成员的绝对权力。可把子女出卖为奴。该法典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继承法既实行遗嘱自由。又规定财产在氏族内继承。惩罚方法既采用罚金。又保存同态复仇。表明当时社会中还存在氏族制度的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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